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開展

2018-09-03 11:59:35  來源:鄭州日報  責編:趙瀅溪

  污染源普查是一項重大的國情調查,認真開展污染源普查,夯實環境基礎,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讓鄭州的明天更美好!請支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

  鄭州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普查目的

  摸清各類污染源的數量、行業結構和分佈狀況。

  掌握主要污染物産生、排放和處理情況。

  建立健全重點污染源檔案、污染源信息數據庫和環境統計平臺。

  為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補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生態環境短板,服務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提供依據。

  普查對象與範圍

  普查對象為鄭州市境內有污染源的單位和個體經營戶。範圍包括:工業污染源,農業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移動源及其他産生、排放污染物的設施。

  1. 工業污染源。普查對象為産生廢水污染物、廢氣污染物及固體廢物的所有工業行業産業活動單位。

  對可能伴生天然放射性核素的8 類重點行業15 個類別礦産採選、冶煉和加工産業活動單位進行放射性污染源調查。

  對國家級、省級開發區中的工業園區(産業園區),包括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産業開發區、保稅區、出口加工區等進行登記調查。

  2. 農業污染源。普查範圍包括種植業、畜禽養殖業和水産養殖業。

  3. 生活污染源。普查對象為除工業企業生産使用以外所有單位和居民生活使用的鍋爐(以下統稱生活源鍋爐),城市市區、縣城、鎮區的市政入河(湖、庫)排污口,以及城鄉居民能源使用情況,生活污水産生、排放情況。

  4. 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普查對象為集中處理處置生活垃圾、危險廢物和污水的單位。其中:

  生活垃圾集中處理處置單位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場、生活垃圾焚燒廠以及以其他處理方式處理生活垃圾和餐廚垃圾的單位。

  危險廢物集中處理處置單位包括危險廢物處置廠和醫療廢物處理(處置)廠。危險廢物處置廠包括危險廢物綜合處理(處置)廠、危險廢物焚燒廠、危險廢物安全填埋場和危險廢物綜合利用廠等;醫療廢物處理(處置)廠包括醫療廢物焚燒廠、醫療廢物高溫蒸煮廠、醫療廢物化學消毒廠、醫療廢物微波消毒廠等。

  集中式污水處理單位包括城鎮污水處理廠、工業污水集中處理廠和農村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

  5. 移動源。普查對象為機動車和非道路移動污染源。其中,非道路移動污染源包括飛機、船舶、鐵路內燃機車和工程機械、農業機械等非道路移動機械。

  普查內容

  1. 工業污染源。企業基本情況,原輔材料消耗、産品生産情況,産生污染的設施情況,各類污染物産生、治理、排放和綜合利用情況(包括排放口信息、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各類污染防治設施建設、運行情況等。

  廢水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石油類、揮發酚、氰化物、汞、鎘、鉛、鉻、砷。

  廢氣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氨、汞、鎘、鉛、鉻、砷。

  工業固體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的産生、貯存、處置和綜合利用情況。危險廢物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分類調查。工業企業建設和使用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貯存、處置設施(場所)情況。

  稀土等15 類礦産採選、冶煉和加工過程中産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情況。

  2. 農業污染源。種植業、畜禽養殖業、水産養殖業生産活動情況,秸稈産生、處置和資源化利用情況,化肥、農藥和地膜使用情況,納入登記調查的畜禽養殖企業和養殖戶的基本情況、污染治理情況和糞污資源化利用情況。

  廢水污染物:氨氮、總氮、總磷,畜禽養殖業和水産養殖業增加化學需氧量。

  廢氣污染物:畜禽養殖業氨、種植業氨和揮發性有機物。

  3. 生活污染源。生活源鍋爐基本情況、能源消耗情況、污染治理情況,城鄉居民能源使用情況,城市市區、縣城、鎮區的市政入河(湖、庫)排污口情況,城鄉居民用水排水情況。

  廢水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動植物油。

  廢氣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

  4. 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單位基本情況,設施處理能力、污水或廢物處理情況,次生污染物的産生、治理與排放情況。

  廢水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動植物油、揮發酚、氰化物、汞、鎘、鉛、鉻、砷。

  廢氣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汞、鎘、鉛、鉻、砷。

  污水處理設施産生的污泥、焚燒設施産生的焚燒殘渣和飛灰等産生、貯存、處置情況。

  5. 移動源。各類移動源保有量及産排污相關信息,揮發性有機物(船舶除外)、氮氧化物、顆粒物排放情況,部分類型移動源二氧化硫排放情況。

  各縣(市)區可根據城市環境管理和污染防治需求適當增加普查附表,報鄭州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批准後實施。

  普查實施

  分階段組織實施前期準備、全面普查、總結發佈等方面工作:2017年完成前期準備,2018年完成清查建庫、全面普查,2019年完成成果總結與發佈。

  1. 準備階段:成立機構,落實經費,開展宣傳,進行組織動員;制定普查方案,編印普查表,開展普查培訓。

  2.清查建庫: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開展全市污染源普查調查單位名錄庫篩選,劃分普查小區,按照全面覆蓋、不重不漏的原則,開展普查清查,核實國家、省下發的污染源基本單位名錄信息,並進行修正、補錄和完善,在此基礎上建立鄭州市普查基本單位名錄庫;按照核查技術規定與工作細則要求,逐級開展清查品質核查。

  3. 全面普查階段:

  ①開展入戶調查。按照有關技術規定和時間要求,結合實地排查,按照各類污染源普查技術規範和時間要求,開展各類污染源入戶調查,登記調查單位基本信息、活動水準信息、進行污染物排放核算、污染治理設施和排放口信息,抽樣調查城鄉居民能源使用情況、農村居民生活水污染(用排水)情況,採集相關數據,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

  ②開展數據審核與數據匯總。按照“先審核、後匯總”的原則對普查數據逐級進行審核與匯總。依據普查品質控制技術規定,對入戶調查、抽樣調查採集的數據,以及通過核算方法獲得的污染物産生量、排放量等數據,由各級普查機構組織開展數據審核與匯總,並上報上級普查機構。

  ③開展品質核查。按照品質核查技術規定要求,市、縣普查機構分級開展品質核查,重點核查普查對象覆蓋是否全面,抽樣樣本的代表性、科學性,普查指標填報的完整性、真實性、準確性,編制品質核查與評估報告,2019年3月15日前完成。

  4. 總結發佈階段:

  ①建立污染源檔案。按照《污染源普查檔案管理辦法》要求,建立工業(企業)、規模化畜禽養殖、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等各類污染源的檔案信息,包括紙質、照片、音像、電子等各種形式檔案,2019年6月前完成。

  ②開展總結驗收工作。編制普查工作報告、技術報告、品質核查與評估報告,2019年5月底前完成。制定普查工作驗收細則,分級開展普查工作驗收,2019年8月15日前完成。組織做好普查成果開發和應用相關工作,2019年年底前完成。

  ③發佈普查成果。分級開展普查成果匯總分析,于2019年5月15日前完成;編制普查公報,經同級普查領導小組審核並報上級普查機構同意後發佈,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做好成果發佈的相關工作。完善污染源信息數據庫和環境統計平臺,為加強污染源監管、改善環境品質、防控環境風險提供依據,做好普查成果的應用和普查成員單位內部數據共享,2019年年底前完成。

  工作進展

  鄭州市普查工作自2017年7月啟動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領導下,在各成員單位和縣(市)區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各項工作有序推進,已完成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

  前期工作開展情況

  2017年8月,鄭州市政府辦公廳下發《關於成立鄭州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的通知》(鄭政文〔2017〕153號),成立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印發了《關於印發鄭州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部門分工的通知》和《鄭州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了市直單位和各縣(市)區政府的工作職責和任務要求。各縣(市)區也成立普查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為普查工作的開展提供有力組織保障。

  自2018年3月份以來,全市採取市縣分級培訓和現場培訓等方式,分別組織了全市普查辦人員清查技術規定培訓,普查指導員普查清查技術規定解讀、培訓和考試,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清查工作培訓,全市普查工作培訓及現場推進會,共培訓3400余人次,有效地提高了普查員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

  清查工作開展情況

  3月下旬,按照《關於河南省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統一規範使用統計用區劃代碼的通知》和《統計用區劃代碼和城鄉劃分代碼編制規劃》的要求,規範了普查用區劃代碼,全市最終確定普查小區3042個。

  6月底,按照清查技術規定要求,完成了工業源、農業源中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生活源中的鍋爐和入河(海)排污口、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等污染源清查工作。

  7月份,根據國家、省《關於做好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品質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採取現場查看、聽取彙報、資料查閱、座談討論等方式,開展了污染源普查前期準備及清查階段市級品質核查。

  宣傳工作開展情況

  普查中,堅持“緊貼實際、宣傳先行、紮實有效”的原則,強化部門聯動,充分調動全社會共同關注支持參與普查工作。印發了《鄭州市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宣傳工作方案》。全市各級普查辦圍繞污染源普查工作,開展了進鄉村、進街道、進社區、進企業等形式多樣的社會宣傳活動;製作污染源普查宣傳片,連續一個月,在鄭州電視臺《鄭州新聞》每晚黃金檔播出,在全社會營造了良好普查氛圍。

  按照國家統一安排,普查工作即將進入全面入戶調查階段,各級普查機構將精心謀劃,科學組織,認真開展好污染源普查,也請社會各界關注支持並參與,讓我們共同努力,圓滿完成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為全面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奠定堅實的基礎。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專稿”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國際在線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被授權人應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並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國際在線”網站一切自有信息産品的版權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並出示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信息産品。

4、對謊稱“國際在線”網站代理,銷售“國際在線”網站自有信息産品或未經授權使用“國際在線“網站信息産品,侵犯本網站相關合法權益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委託律師,採取包括法律訴訟在內的必要措施,維護“國際在線”網站的合法權益。

5、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播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不代表本網觀點。

6、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