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對“一帶一路”國家進出口達652億元

2018-09-18 09:10:51  來源:鄭州晚報  責編:趙瀅溪

【頭條-文字+摘要】 【中首】河南對“一帶一路”國家進出口達652億元

  “一帶一路”國家海關貿易便利化高級研討班在鄭舉行

  鄭州晚報訊:深化互聯互通 ,促進貿易便利。17日,由海關總署、河南省政府共同主辦,鄭州海關、鄭州市政府承辦的“‘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海關貿易便利化高級研討班”在鄭州舉行。來自西歐、中東歐、中亞、西亞、南亞地區以及中國等20個國家的50多名高級海關關員代表出席,共享海關貿易便利化經驗,共探雙多邊合作潛能。

  海關總署副署長王令浚、副省長何金平、副市長萬正峰出席研討班開幕式。

  主動融入“一帶一路”,形成開放通道新優勢

  “2018年是中國改革開放40週年,也是‘一帶一路’倡議提出5週年。”王令浚説,目前,全球100多個國家和國際組織同中國簽署了共建“一帶一路”合作文件,中國對相關國家直接投資超過600億美元,為當地創造20多萬個就業崗位。

  “一帶一路”作為一條貿易之路,5年來,中國與相關國家外貿增速高出同期外貿整體增速1.4個百分點,貨物貿易額累計超過5萬億美元,2018年前7個月中國對相關國家進出口額同比增11.3%。

  面對未來,王令浚表示,中國海關將繼續加強與參與國家海關的合作,進一步深化機制銜接合作、深化監管創新合作、深化信息共享合作、深化貿易安全合作、深化能力建設合作5個方面。

  副省長何金平表示,地處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交匯區域的河南,在國家“一帶一路”建設中發揮著內陸腹地支撐作用,也因融入“一帶一路”建設而迎來新的歷史機遇。

  目前,河南正在主動融入“一帶一路”建設中,著力打造4條絲綢之路,“空中絲綢之路”越飛越廣、“陸上絲綢之路”越跑越快、“網上絲綢之路”越來越便捷,積極對接鐵海聯運的“海上絲綢之路”,努力形成開放通道新優勢。

  鄭州成為“一帶一路”經濟帶上重要的物流樞紐

  此次研討是中國海關與“一帶一路”國家海關能力建設合作的又一重大成果。據了解,2015~2017年間中國海關已在華成功舉辦5期“一帶一路”國家海關研討班,對傳承絲路精神,凝聚合作共識,推動各國貿易便利化將發揮積極促進作用。

  此次研討班選擇在鄭州舉行,除了圍繞“簡化手續,提升貿易便利化水準”“與時俱進,支持電子商務新興業態發展”等話題展開討論外,還將通過組織與會代表赴鄭州國際陸港、河南保稅物流中心、中鐵工程裝備集團有限公司、鄭州宇通集團宇通新能源廠區等參觀活動,助力河南“空中絲綢之路”、“陸上絲綢之路”和“網上絲綢之路”的發展,進一步擴大河南省、鄭州市在“一帶一路”國家的影響力。

  “鄭州也在努力增進中歐雙方在政治、經濟和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互聯互通。而鄭州在‘一帶一路’倡議下,已經發展成為經濟帶上一個非常重要的物流和加工樞紐。”斯洛伐克共和國財政部海關署署長米蘭·尤奇納説。

  確實,近年來,河南省主動融入“一帶一路”建設,有效破解不沿邊不靠海區位難題,持續釋放對外開放活力。鄭州海關積極落實全國海關通關一體化改革措施,全力支持河南空中、陸上、網上“絲綢之路”和自貿試驗區等重大開放平臺建設,促進河南與“一帶一路”國家互聯互通。

  今年前8個月,河南省對“一帶一路”國家進出口值652億元,佔同期全省外貿進出口總值的22.4%,佔比同期提高3.5個百分點,進出口值增長26.6%,遠快於全省外貿6.5%增速。(記者 趙柳影 肖雅文/文 馬健/圖)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專稿”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國際在線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被授權人應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並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國際在線”網站一切自有信息産品的版權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並出示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信息産品。

4、對謊稱“國際在線”網站代理,銷售“國際在線”網站自有信息産品或未經授權使用“國際在線“網站信息産品,侵犯本網站相關合法權益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委託律師,採取包括法律訴訟在內的必要措施,維護“國際在線”網站的合法權益。

5、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播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不代表本網觀點。

6、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