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農村教師住房建設工作實施方案》發佈 給農村教師建商品房、發補貼、搞團購

2019-09-12 10:04:58  來源:大河報  責編:劉徵宇

  教師節剛過,河南省就給農村教師“發福利”啦!11日,記者獲悉,河南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河南省農村教師住房建設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提出,為改善農村教師住房條件,鼓勵縣(市、區)政府採用多種形式和渠道解決農村教師住房問題。

  根據方案,從2019年起,我省3~5年內將通過建設商品住房、發放購房補貼等多種方式,穩妥有序滿足農村教師基本住房需求。全省鄉鎮(不包括縣城所在鄉鎮)及以下學校(含教學點)在編在崗教師均在保障範圍之列,方案明確,實施過程中可優先考慮無房、生活困難農村教師。

  方式1

  建設農村教師住房項目,每平方米低於市場價1000元以上,一定期限內不允許上市交易

  方案提出,各縣(市、區)政府根據當地農村教師住房需求,積極謀劃建設農村教師住房項目,通過實物方式向符合條件的農村教師提供商品住房,每套面積不宜超過120平方米,原則上每平方米價格比同地段同品質商品房優惠不低於1000元,或結合當地實際按不低於20%的優惠幅度向農村教師提供商品住房。

  此類商品住房可按普通商品住房規定程式辦理網簽備案和不動産登記,自取得不動産權證之日起一定期限內不許上市交易。

  方案明確,全省在鄉鎮(不含縣城所在鎮)及以下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含教學點,以下簡稱農村學校)工作的特崗教師、支教交流教師、離家較遠需在校食宿的在編在崗教師均在保障之列,離家較遠教師的居住地與學校之間的具體距離,由各縣(市、區)根據當地地形(平原、山區或丘陵)、區域面積大小等因素確定。

  方式2

  結合教師意願,可組織農村教師進行團購

  方案提出,有條件的縣(市、區)政府可結合農村教師需求和意願,在當地尋找合適的房源,組織符合條件的農村教師進行團購,團購價格原則上每平方米比同地段同品質商品房優惠不低於

  1000元或不低於20%。團購房限制交易期限由各縣(市、區)政府確定。

  方式3

  結合從教年限、職稱等,向農村教師發放購房補貼

  方案提出,有條件的縣(市、區)政府可結合從教年限、職稱等情況,探索以向符合條件的農村教師發放購房補貼、購房優惠券等多種方式作為實物分配的補充。補貼金額標準和使用補貼、優惠券等購買房屋的限制交易期限等事項由各縣(市、區)政府確定。

  方式4

  參照人才公寓模式,政府購買房源供農村教師租住

  有條件的縣(市、區)政府可參照人才公寓,由政府投資建設或回購部分市場房源作為教師公寓,提供給符合條件的農村教師租住。租金標準可與市場租金保持合理差價。將符合條件的農村教師納入當地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範圍,按照當地公租房政策執行。

  方案明確,農村教師住房項目選址可結合教師意願安排在縣(市、區)政府所在地,也可安排在基礎設施條件較好、相對集中、便於生活的鄉鎮政府所在地或集鎮。項目應依據城鄉規劃,按照交通便利、環境優美、配套齊全的原則進行選址和建設,便於教師居住生活。

  此外,方案從明確實施主體、確保用地供應、拓寬資金渠道、落實稅費優惠政策、確保項目品質等5個方面,明確了農村教師住房建設項目的支持政策。(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段偉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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