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河南頻道報道:為不斷提升執行質效,朝著“切實解決執行難”的目標奮力邁進,近日,由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焦作市解放區人民法院共同舉辦的冬季集中執行之“寒冬利劍”活動在焦作正式啟動,50余名執行幹警對40起執行案件的失信被執行人進行強制執行。同時,由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組織的“尋找身邊的李慶軍”採訪團一行一同跟隨夜間集中執行,一睹焦作市解放區法院執行局局長、全國法院執行先進人物宋海燕的巾幗風采。
冬季集中執行之“寒冬利劍”活動啟動 供圖 焦作市解放區法院
1979年出生的宋海燕,2002年進入法院工作,自行辦理案件591件,參與辦理案件3785件,帶隊執行達500余次,抓獲被執行人312人,追究拒執罪100人。2016-2017年度,宋海燕當選“感動焦作”十大人物;2018年3月,作為全省法院唯一代表,被最高法院評為“全國執行工作先進個人”;2019年4月,被評選為焦作市解放區勞動模範;2019年2月,被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授予“個人二等功”稱號。
宋海燕(右)面對面與被執行人進行闡理説法 供圖 焦作市解放區法院
此次“寒冬利劍”活動分兩個階段。在集中調解階段,解放區法院執行幹警對此前已被司法拘留的4名被執行人進行了集中提審,面對面與被執行人進行闡理説法。最終4名被執行人當場全部達成和解。
11月29日晚上8點,隨著執行局局長宋海燕的一聲“出發”指令,50余名執行幹警分成兩個行動小組,對失信被執行人展開拉網式清理,開啟活動的第二階段——集中執行。為保證活動的公開透明,行動還特別邀請了本轄區的全國、省人大代表及政協委員來到活動現場進行監督見證。
宋海燕通過可視化管理指揮平臺掌握執行現場情況 供圖 焦作市解放區法院
在解放區法院10樓執行指揮中心,執行局局長宋海燕通過人民法院執行指揮中心可視化管理指揮平臺,及時掌握執行現場情況,併發出系列指示。
在執行間隙,宋海燕説:“現在有標的額上千萬元的,也有標的額幾千元的,但小標的額並不見得就好執行。由於技術手段方面的限制,我們採取的就是‘人盯人’這種戰術,雖然標的額小,但對於家庭困難的申請人來説,是一筆不小的財産。另外,有些申請人打官司,也是為爭一口氣,如果説這個錢不履行,可能還會産生其他方面的問題,所以説法院不管是對於大標的額還是小標的額,都會採用同樣的力度去執行,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此次行動中,兩組幹警行動迅速,動作規範,讓一個個失信被執行人措手不及,均被幹警們帶回法院,嚴厲打擊了失信被執行人的囂張氣焰,打出了人民法院的聲勢聲威。截至11月30日淩晨2點,活動共拘傳17人,拘留4人,8名被執行人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5案被執行人當場履行,共執結案件13起,執行到位款項48.8萬元。
行動結束後,河南省政協委員李建林説:“我呼籲全社會要遵守司法裁判,增強法律意識,共同構建社會信譽體系,共建和諧社會。”
人大代表監督見證執法行動 供圖 焦作市解放區法院
全國人大代表、河南平原光電有限公司技術人員、中國兵器工業集團首席技師梁兵在接受採訪時對焦作兩級法院執行工作表示高度讚賞。他表示:“切實解決執行難,需要擁有一支威武之師,用鐵的隊伍、硬的手腕、好的措施,去制約和懲罰失信行為,最終攻克這一妨礙公平正義、損害人民權益的頑瘴痼疾。我要為執行法官迎難而上、永不言棄的精神點讚。”
據介紹,三年來,焦作市解放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各項執行指標成績一直名列全省(市)前茅,共計受理各類執行案件6073余件,結案5621余件,結案率92.55 %,執結標的額8.234億元,打擊拒執犯罪99起,綜合執行績效位居全市第一,先後榮立集體三等功、全市優秀基層政法單位、全區優秀政法單位等20多項榮譽。(文 賈親親 張永剛 鄭軍)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專稿”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國際在線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被授權人應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並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國際在線”網站一切自有信息産品的版權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並出示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信息産品。
4、對謊稱“國際在線”網站代理,銷售“國際在線”網站自有信息産品或未經授權使用“國際在線“網站信息産品,侵犯本網站相關合法權益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委託律師,採取包括法律訴訟在內的必要措施,維護“國際在線”網站的合法權益。
5、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播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不代表本網觀點。
6、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