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紅日:織就“群防群治”網 勇擒逃犯

2019-12-19 14:30:20  來源:央廣網  責編:石麗敏

  央廣網河南分網12月19日消息:王紅日,男,1982年出生,濮陽縣公安局渠村派出所指導員。王紅日同志自參加工作以來,紮根基層派出所,兢兢業業勤勤懇懇,在日常執法、打擊犯罪及公安基礎工作中表現突出。2012年被濮陽市公安局給予嘉獎獎勵;2016年被濮陽市公安局評為打擊黑加油站點成績突出個人;2018年被濮陽市公安局評為執法先進個人,優秀雙警家庭;2010年被濮陽縣政府評為優秀政法幹警,2015年濮陽縣政府被評為重要外事活動保障工作先進個人;2011年、2013年、2014年、2016年四次被濮陽縣公安局評為執法先進個人;2008年被濮陽縣公安局評為優秀人民警察;2014年被濮陽縣公安局評為維穩先進個人;2015年被濮陽縣公安局評為先進工作者。

  王紅日同志通過加強社會面治安管理,服務轄區社會經濟發展成效顯著。2018年,連接豫魯兩省的渠村黃河浮橋渠村路段不法群眾多次堵路、攔車,致使該處交通秩序混亂,甚至發生過一日內被堵車輛司機撥打110報警臺達二百餘次的情況,社會影響惡劣,王紅日同志不怕困難,頂著八月酷熱天氣,經過長期蹲守,成功打掉了一多次攔路、砸車,尋釁滋事向過往司機強要錢財的犯罪團夥,抓獲嫌疑人8名。通過對無辜滋事、無理取鬧的人員多次打擊處理全面整治,徹底結束了沿線群眾動則堵路滋事嚴重影響道路通行的局面,維護了豫魯兩省交通要道的治安秩序,為黃河浮橋集團創造了良好的發展環境。

  王紅日同志作為一名警務室民警,在轄區內以“發案少,秩序好,社會穩定,群眾滿意”為自己的工作目標,一有時間就下村走訪轄區群眾,與轄區群眾建立了良好的關係,群眾自家有了大事小事都愛給他打電話諮詢探討,如轄區內有什麼情況群眾都會及時給他打電話進行通報。王紅日同志熱忱、細緻的工作織就的“群防群治”的大網,在防範犯罪,服務社會的工作中發揮了顯著成效。

  2018年7月2日,長垣縣孟崗鎮邱村發生一起惡性案件,孟崗鎮邱村人田某磊持刀致本村村民二死一傷,作案後潛逃。案發後長垣縣公安局對其網上追逃,並在周邊縣區發放懸賞通告對其進行抓捕。王紅日同志收到該懸賞通告後,積極在本轄區進行宣傳張貼,並利用微信群、朋友圈廣泛轉發,發動自己的“群防群治”網的優勢進行全面排查。7月3日13時許,王紅日同志就收到信息,在渠公西集南地的生産堤,有一個男的行跡可疑。王紅日同志接到舉報後,立即向領導進行了彙報,隨後帶領輔警著便衣,駕車趕到渠村鄉公西集村南生産堤處,發現該名可疑男子左手緊扣一個藍色上衣包裹的長形物品,沿生産堤緩慢向南行走,為了不打草驚蛇, 王紅日假裝問路向其搭話,其回頭與民警開口講話時,王紅日認出其就是長垣縣公安局網上追逃的命案逃犯田某磊,王紅日同志懷疑田某磊手的長行物體是攜帶的兇器,當機立斷,一步跨過去,將田某磊手中扣著的長形物品奪了過來,另一手臂扣住田某磊脖子,其他輔警趕來其一同將其控制,田某磊在極力掙扎反抗時,王紅日同志和輔警跟田某磊一同滾到了生産堤下,田為了逃命,下盡死力進行反抗,王紅日同志一手臂緊緊鎖住田某磊的脖子,一手控制住其右手,在輔警的配合下,成功將田某磊控制並帶上手銬。經現場詢問,田承認自己就是殺人後潛逃的逃犯田某磊。王紅日同志現場打開田某磊用衣服包裹的物品查看時,發現衣服裏居然包裹一把近三十釐米長的剔骨刀。王紅日同志將其帶回派出所並聯繫長垣縣警方。

  經了解,田某磊是一名具有嚴重暴力傾向的危險人員。三年前,田某磊因瑣事與鄰居發生矛盾,為泄心中不滿,有一次見到鄰居時就駕車向鄰居撞去,把鄰居撞倒後持刀就向對方脖子上捅了一刀,幸好被人拉住沒造成人員死亡,田某磊因此被判刑兩年。田某磊刑滿釋放尚不滿半年,就再次持刀殺人,造成兩人死亡一人重傷的惡性案件,其潛逃時又攜帶兇器,極有再次危害社會的可能。在案發後僅僅30個小時內,就被王紅日同志成功抓捕,王紅日同志勇擒暴力殺人犯的事被群眾傳為佳話,受到轄區群眾的一致好評。(記者 王勇生 通訊員 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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