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6月11日從省文化和旅遊廳了解到,為進一步推動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産陣地建設,根據《河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産展示傳習示範館管理辦法》,即日起,該廳啟動“河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産展示傳習示範館”評審推薦工作。
據了解,申報河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産展示傳習示範館為已建成並對公眾開放的場館,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各級文化部門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託省級以上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項目建立的綜合性或專題性展示館、傳習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必要的辦館資金和保障運行的經費;具有固定且適宜的館舍,展示館具有專用的展廳(室)、庫房和相關設施,建築面積不少於300平方米,展品數量不低於500件(套);傳習所具有專用的傳習場所及必要的設備和工具,建築面積不少於150平方米;具有從事展示、傳習工作的專業人員和管理人員;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和消防設施要求;免費向公眾開放;社會效益好,在當地有較大的影響力和示範性。
此次評審採取各地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推薦和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自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每個省轄市推薦數量不超過10個,省直管縣推薦數量不超過3個;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可直接向省文化和旅遊廳自薦。(鄭州日報 記者 成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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