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城市遠洋   |   原創   |   Hello,河南   |   直觀中國  |   熱點專題    |   文旅   |   金融   |   國際播報   |   豫見國際    
《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2021年10月起實施
2021-07-16 09:09:07來源: 大河網編輯: 萬慶麗責編: 石麗敏

  原標題:解讀丨《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今年10月起實施 田間地頭亂丟農藥包裝瓶子等行為將被處罰

  大河網訊(記者  劉楊)2021年10月1日,《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開始實施。《條例》包含哪些內容?有什麼特點?7月15日,在河南省生態環境廳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河南省生態環境廳土壤處處長劉書強對《條例》進行了解讀。

《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2021年10月起實施

  2021年5月28日,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了《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自2021年10月1日開始實施。

  “《條例》豐富了我省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內容,為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深入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堅戰築牢了法治根基。”劉書強介紹,《條例》共7章69條,緊密結合河南省實際,總結固化近幾年土壤污染防治的實踐經驗,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進行了細化、拓展和完善,體現了河南特色。

  劉書強介紹,《條例》主要有5個特點:

  細化了相關防治責任。一是拓展增加11處相關部門土壤污染防治具體職責。二是增加鄉(鎮)村(居委會)責任,把土壤污染防治落實到了末端。三是細化建設用地管理部門責任,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依法負責被污染建設用地風險管控和修復活動的監管以及治理與修復工程的環境影響評價審批,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法負責被污染建設用地徵收、出讓、收回、轉讓、規劃許可等環節的監管。

  加強了農用地管理。《條例》第31條,增加建立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治預警制度,最大限度地降低農産品超標風險,確保河南省糧食安全。按照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對農用地實施分類管理的基礎上,河南省要求由農業農村部門牽頭建立省、市、縣三級預警體系,以污染高風險區域耕地土壤為重點,每年布設土壤與農産品協同監測點位,按照“監測—預判—處置”的思路,精準管控耕地土壤環境風險。

  創新了建設用地管理。《條例》第53條,加強部門聯動監管和信息共享,創新被污染建設用地信息與國土空間規劃比對管理,從規劃源頭管控建設用地風險。河南省在落實名錄製度管理的基礎上,創新性地把受污染的建設用地與土地利用規劃結合起來,要求將規劃區內被污染建設用地標繪在國土空間規劃中,這樣可以關口前移,通過規劃合理確定或調整土地用途,自然資源部門在土地開發利用時對受污染建設用地情況全部掌握,不經名錄管理不予頒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確保土地安全利用、集約利用。

  突出了預防為主原則。一是細化明確新改擴建項目土壤污染防滲要求,有色金屬冶煉等建設項目對建設廠區進行防滲處理,新建、改建、擴建加油站、儲油庫項目落實防滲處理要求。二是細化明確未污染土壤保護。加強對納入耕地後備資源的未利用地保護,定期開展巡查;對擬開發為農用地的,應當組織開展土壤環境品質評估,不符合相應標準的不得種植可食用農産品。另外,嚴禁向荒草地、灘塗、鹽鹼地、沼澤地等非法排污、傾倒有毒有害物質。

  加大了監督保障力度。一是細化四種土壤污染防治不力約談情形,並明確六種情形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壓實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責任。二是明確建立省級土壤污染防治專項基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完善財政資金和社會資金相結合的多元化資金投入與保障機制。三是增加1個法律責任,對新建、改建、擴建有色金屬選礦、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製革、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等項目,未對建設廠區進行防滲處理,或者新建、改建、擴建加油站和儲油庫項目,未對地下油罐設施進行防滲處理的,予以處罰。

  河南省是人口大省、農業大省,也是全國重要的糧食生産核心區,保護好土壤環境事關生態強省和美麗河南建設。“《條例》的實施,需要各級政府、有關部門、相關企業、人民群眾等全社會共同努力,積極參與,尊法守法,相互監督,落地見效。”劉書強説,下一步,河南省生態環境廳將加大宣傳力度、有力推進實施、打擊違法行為。

  “‘一法一條例’對政府、企業和公眾土壤污染防治的義務進行了明確,規定了不同情況下違法行為承擔的法律責任,我們將組織有關力量加大對土壤污染防治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提高違法成本,嚴懲重罰,形成震懾。”劉書強表示,將加重對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從事土壤污染防治活動第三方單位的造假行為處罰;加重對土壤污染責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權人未按照規定落實實施土壤污染調查、風險管控、治理修復、後期管理的處罰。

  “還規定對農業投入品使用者未按照規定及時回收肥料等農業投入品的包裝廢棄物或者農用薄膜,農藥使用者未按照規定及時回收農藥包裝廢棄物交由專門的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無害化處理的違法行為的處罰,今後隨意在田間地頭亂丟農藥包裝瓶子、袋子等廢棄物將受到法律的處罰。”劉書強説。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