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防止領導幹部、工作人員及其他特定關係人違法違規干預和插手執法案件辦理,保障市場監管執法行為風清氣正,執法決定公平正義,避免出現“人情案”“關係案”,近日,吉安市市場監管局制定實施《嚴禁干預和插手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辦案工作六條措施(試行)》(以下簡稱《六條措施》),著力事前預防、事中管控與事後追責,從法紀學習教育、執法重點環節管控、登記報告、考核追責等六個方面,全面構建起防範違規干預和插手執法辦案的“防火牆”。
強化學習教育,築牢思想根基
吉安市市場監管局定期組織“市監大講堂”“月學月考”提升法治素養活動,切實強化幹部職工法治意識,提升執法能力水準。以案件通報等形式加強警示教育,強化以案釋紀、以案促改,切實築牢“不干預、不插手”案件辦理的思想根基和行動自覺。
嚴管重點環節,壓縮干預空間
吉安市市場監管局嚴格案源管理,實行統一登記、編號,防止有案不立、線索流失;規範證據收集,實行音視頻全程記錄,防止人為縮小調查範圍、壓減違法事實;精準裁量處罰,對相同情形的同一違法行為給予相同處罰,確保裁量公正、過罰相當;嚴控辦案時限,建立案件辦理進度臺賬,嚴格審核延長辦案期限理由,對理由不充分的一律不予延期,對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處罰決定的,在強制執行期限屆滿之日前1個月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防止案件“立而不辦”“辦而不決”“決而不執行”;強化審核審批,案審法審提前介入,處罰意見層層審批,重大案件及減輕處罰案件須經局主要領導召集相關人員集體會商,形成統一意見,防止個人説了算,避免因説情打招呼而違法違規執法辦案。
強制登記報告,警懾干預插手
執法人員一旦遭遇口頭、電話等任何形式的請托説情、打探案情、通風報信、暗示違規辦案或施壓的,須在24小時內全面準確如實記錄、填報《干預和插手執法辦案工作記錄表》,在3個工作日內報駐局紀檢監察組,並在案件集體討論會議上報告相關情況。
實行一事雙查,嚴格考核問責
駐局紀檢監察組、局機關紀委、執法監督部門等依職權定期對執法規範性、記錄報告情況及投訴舉報進行監督,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發現違規干預和插手執法辦案的,實行“一事雙查”,既查處干預和插手執法辦案者,又追究執法人員應記錄未記錄、應報告未報告、應抵制未抵制等失職責任。視情節輕重,採取“紅黃牌”預警、通報批評、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形式,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並將防範干預和插手執法辦案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幹部考核評議等重點內容。
《六條措施》的出臺是吉安市市場監管系統深化法治市場監管建設、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標誌著執法辦案監督機制進一步走向制度化、常態化。下一步,吉安市市場監管局將推動措施全面落實落地,以剛性制度推動執法為民、公正執法,展現市場監管部門清正廉潔的良好形象,為吉安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注入強勁動力。(文 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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