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江西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新聞發佈會在南昌舉行,江西省市場監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正新作主發佈,江西省人大財經委、江西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江西省司法廳等有關負責同志參加發佈會並答記者問。

發佈會現場
據悉,新修訂的《江西省反不正當競爭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江西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將於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為江西省規範市場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築牢法治根基。
據介紹,江西省原有條例自1999年實施,已難以適配網絡經濟、新型競爭業態監管需求。本次修訂緊扣《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最新要求,補齊新型競爭行為規制短板,構建事前預防、事中監管、事後懲戒全鏈條治理體系,是落實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整治無序“內卷式競爭”的重要地方立法舉措。
修訂後的《條例》共28條,重點完善四大制度設計。一是構建權責清晰的治理體系,固化湘鄂贛跨省反不正當競爭協作機制,建立省、市兩級人民政府反不正當競爭協調機制,理順跨部門、跨區域監管權責。二是建設多元共治的發展環境,構建“政府監管、企業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多元共治格局,督促經營者建立內控機制,發揮行業組織、社會監督、新聞媒體作用,激發社會共治活力,推動形成全社會共同維護公平競爭的良好氛圍。三是明晰競爭行為的認定規則,細化混淆、商業賄賂、虛假宣傳、侵犯商業秘密、商業詆毀等不正當競爭行為認定標準,專門設置網絡競爭規制條款,嚴禁利用演算法實施不正當競爭、平臺強制商家低於成本價銷售,引導行業理性良性競爭。四是健全高效規範的監管機制,深入踐行服務型政府理念,創新監管手段,建立行政約談制度,引入第三方專業力量輔助案件查辦,提升新型案件執法科學性和專業性。
下一步,江西省市場監管局將進一步推進《條例》落地實施。在普法宣傳上,面向市場主體開展送法入企、巡迴宣講,組織市場監管人員專題輪訓、案例研學,同步聯動媒體擴大社會宣傳覆蓋面,努力讓經營主體知邊界、守底線,監管人員懂法條、會適用。在執法監管上,依託數字化手段提升線索排查、取證能力,聚焦網絡平臺、民生領域嚴查虛假宣傳、流量劫持等違法行為,常態化開展反不正當競爭專項整治,健全多部門線索移送、聯合執法、行刑銜接機制,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激發各類經營主體發展活力,護航江西省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文/圖 蔣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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