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高新區開展系列活動提升群眾法治意識 開展多樣宣傳 厚植普法氛圍
近日,蘭州高新區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法治宣傳進萬家”系列宣傳活動。
當日,工作人員採取懸挂宣傳橫幅、張貼宣傳標語、陳列宣傳展板、發放宣傳彩頁、設立諮詢臺等形式,向轄區群眾廣泛宣傳民法典、反有組織犯罪法、打擊電信詐騙、老年人防電信詐騙等法律知識,現場解答群眾問題,特別是對《民法典》中的高空拋物、婚姻家庭、個人信息保護,《反有組織犯罪法》中的有組織犯罪的手段、法律責任、舉報方法以及電信詐騙的常用手段等重點內容進行了詳細講解,讓轄區群眾對民法典、反有組織犯罪法、反電信詐騙知識有了更加深入的認識。
據了解,本次活動是蘭州高新區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踐行法治為民理念的重要舉措。今後,蘭州高新區將繼續總結經驗做法,開展形式多樣的法治宣傳活動,不斷濃厚法治宣傳氛圍,滿足轄區群眾對學法用法的實際需求,引導群眾樹立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的法治思維和法律觀念,合理化解矛盾糾紛,為全區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李 昕)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