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調整住房限購措施 “5+2”以外區域取消限購
2023-09-27 08:59:40來源:成都日報編輯:鄧超責編:馬明仁

  原標題:成都調整限購措施,9月26日起實施 “5+2”以外區域取消限購

  限購區域

  成都“5+2”區域(四川天府新區直管區、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繼續實施住房限購,且統一為一個限購區域,其他區域不再審核購房資格,即不再限購。

  購房資格

  在限購區域範圍內,購買144平方米以上(不含144平方米)住房,不再審核購房資格,購買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住房,居民家庭成員須具有限購區域戶籍,或在限購區域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以上。

  兜底保障

  進一步發揮好現有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保障性租賃住房等兜底保障作用。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重點保障住房困難的工薪收入群體以及城市需要的人才群體。

  套數認定

  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生育多子女家庭商業貸款購買第三套住房認定為二套住房,個人轉讓住房增值稅徵免年限統一調整為2年。

  9月26日,成都市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關於進一步優化政策措施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調整了住房保障、土地供應、限購限價、信貸、稅收、市場秩序等7方面內容,以更好滿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限購區域繳納6個月社保可買房

  對於限購,《通知》明確,成都“5+2”區域(四川天府新區直管區、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繼續實施住房限購,且統一為一個限購區域,其他區域不再審核購房資格,即不再限購。

  在限購區域範圍內,購買144平方米以上(不含144平方米)住房,不再審核購房資格,購買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住房,居民家庭成員須具有限購區域戶籍,或在限購區域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以上。

  與之前的限購政策相比,限購範圍從一二圈層均限購調整為僅“5+2”區域限購,限購條件從連續繳納12個月社保調整為“連續繳納6個月”。

  重點保障困難工薪群體及城市人才

  《通知》明確,進一步發揮好現有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保障性租賃住房等兜底保障作用。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重點保障住房困難的工薪收入群體以及城市需要的人才群體。

  針對優化土地供應,《通知》明確,中心城區商品住宅用地實施“競地價”拍賣,新出讓土地所建商品住房由企業根據市場情況自主定價。除控制性詳細規劃明確的宗地內需疊建以及宗地周邊綠地、道路、養老托育等公服配套設施外,原則上新出讓住宅類用地不再設置配建要求。

  調整新出讓土地商業物業持有比例,在産業功能區(園區)內的,計容商業建築面積持有比例不低於40%;在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産業功能區(園區)外的,計容商業建築面積持有比例不低於25%;其他區(市)縣的産業功能區(園區)外的,計容商業建築面積持有比例,由屬地政府按照相關規定制定並實施。宗地項目計容商業建築面積持有比例部分,由區(市)縣政府(管委會)自主確定自持或整體有條件轉讓。

  多子女家庭購房套數增加

  限購數量上,居民家庭限購套數調整為3套,本地戶籍單身居民家庭、非本地戶籍居民家庭在限購區域擁有自有産權住房總套數不超過2套。在此基礎上,二孩居民家庭總套數可增加1套,三孩及以上居民家庭總套數可增加2套。同時,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生育多子女家庭商業貸款購買第三套住房認定為二套住房,個人轉讓住房增值稅徵免年限統一調整為2年。

  《通知》明確,成品住宅裝修價格由企業根據市場情況自主確定(土地出讓合同等有約定的除外),嚴格落實樣板間、銷售現場、裝修清單等管理要求,鼓勵優質優價,不再執行二手住房成交參考價格發佈機制。據相關專家解讀,這預示著今後新出讓土地將不再設置“清水限價”,由開發商自主定價。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對預售資金監管也做了相應規定,督促開發企業、商業銀行、購房人將預售資金全部直接存入監管賬戶,確保監管額度內資金專款專用於工程建設,嚴厲查處捂盤惜售、囤積房源、惡意炒作、哄抬房價、發佈虛假信息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保障購房人合法權益。《通知》自2023年9月26日起正式實施。(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記者 李長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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