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成都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支隊深入貫徹落實四川省公安廳及成都市公安局黨委決策部署,依託“凈網2025”專項行動,依法嚴厲打擊涉及危害數據安全、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組織考試作弊、網絡謠言等網絡違法犯罪活動,全面整治網絡亂象,持續凈化網絡生態,切實維護網絡空間安全及社會公共安全。
刑事處罰典型案例
案例一:陳某非法破解無人機飛行控制系統案
犯罪嫌疑人陳某利用無人機技術漏洞,非法破解無人機GPS信號及信息系統功能,擅自解除無人機限高、限速等安全防護措施,共計非法破解無人機5台,非法獲利3萬餘元。該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之規定,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陳某現已被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警方提示:根據《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無人機的地理圍欄、限高、禁飛區限制為國家強制性安全措施。非法修改無人機系統功能屬於違法行為,可能引發重大安全風險,包括但不限于侵入敏感區域、洩露機密信息、擾亂空中秩序等。此類行為將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案例二:劉某等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
犯罪嫌疑人劉某、周某以“免費拍攝新生兒成長照”為誘餌,偽裝成醫院工作人員,騙取孕産婦信任,非法獲取新生兒信息,並將信息販賣給成都某影樓拍攝機構。公安機關依法查處該團夥,抓獲涉案人員5名,涉案金額達100余萬元。經查,影樓負責人通過多渠道非法購買新生兒信息10萬餘條,其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規定,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現已被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警方提示:非法獲取、買賣公民個人信息屬於嚴重違法犯罪行為,無論用於何種目的,均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購買公民信息用於商業活動亦屬違法,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案例三:王某等人組織考試作弊案
犯罪嫌疑人王某、周某等人通過線上線下渠道發佈“科目一包過”廣告,誘騙考生繳納費用後,安排其至成都以外駕校考場參與“駕考科目一”理論考試,並提供作弊軟體協助考生通過考試。公安機關依法抓獲涉案人員30名,扣押電子設備33台。該團夥行為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規定,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現已被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相關考生因違規行為被取消考試成績,一年內不得申領駕駛證;查實通過不正當手段取得駕駛證者,撤銷機動車駕駛許可,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3年內不得再次申領駕駛證。
警方提示:組織或參與考試作弊屬於嚴重違法行為,可能引發連鎖法律風險。非法取得證件後若因技術不精導致事故,將對個人及社會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
行政案件典型案例
案例一:自媒體擺拍相親採訪視頻引流案
自媒體賬號“成都優圈戀愛”在某平臺發佈一段33秒視頻,內容為一名男子自稱係省級機關正科級幹部,年收入35萬元至40萬元,有車有房,引發公眾關注並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經查,外省某科技有限公司為博取流量,通過多賬號製作、發佈虛假相親採訪視頻,虛構公務員、國央企工作人員收入信息,向婚戀平臺引流並獲取返點提成。公安機關依法對涉案人員劉某溪、張某、李某罡、徐某興、馮某、李某6人作出行政處罰。
警方提示: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虛構身份、編造虛假信息的行為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請公眾提高警惕,不輕信、不傳播未經核實的信息。
案例二:成都太古裏發生嚴重車禍事故謠言案
網民張某某在微信群轉發一段外省交通事故視頻,並稱“成都太古裏發生嚴重車禍”,引發公眾誤解和恐慌。經核查,該視頻內容係外省事故,張某某因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處罰。
警方提示:網絡謠言易引發社會恐慌,公眾應通過權威渠道獲取信息,切勿輕信、轉發未經核實的內容。
案例三:教育博主直播謊稱保送清北班案
網絡教育博主孫某某在直播中宣稱“只要報我名字即可進入清北班、強基班”,引發家長群體焦慮並導致投訴。經查,孫某某虛構“繳費成為會員即可安排考生進入某校特定班級”的事實,嚴重擾亂教育秩序。公安機關依法對孫某某處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教育領域信息關乎公眾切身利益,任何虛構事實、誤導公眾的行為均將依法追責。(文 李勇)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