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退貨門檻提高

2017-03-13 13:18:04|來源:東方網|編輯:陸晟琦 |責編:劉徵宇

  原標題:歐尚等企業提高退貨門檻

  據《勞動報》報道,今年3月15日起,國家工商總局《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將正式施行,辦法進一步明確了網絡商品銷售者履行“七日無理由退貨”的義務。為了進一步了解電商企業的實際落實情況,促進網絡消費品質的提升,日前上海市消保委針對32家電商網站,涉及日用百貨、母嬰産品、傢具家居、紡織服裝等多個領域開展消費體察。

  “無理由退貨”缺少告知提示

  據悉,本次體察活動在2月8日至2月24日期間,針對網站平臺銷售的電子電器、服裝鞋帽、箱包、玩具、家紡、家居等類別,共計224件商品進行消費體察,體察內容包括查閱網站總售後服務條款中涉及無理由退貨的相關政策,考察相關網站商品信息頁面和結算頁面中,商家對“無理由退貨”

  承諾的告知和確認情況,體察中還對相關電商網站銷售的32件商品開展模擬購物,體驗了商品的實際退貨流程。

  體察結果顯示,大多數電商網站能夠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在售後服務條款中明確執行“七日無理由退貨”政策,並對適用和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的商品範圍進行了明確約定。然而,體察中發現部分電商企業依然存在顯著告知不顯著,缺少結算前的確認提示的情況。其中,有11家電商網站僅在商品信息和結算其中的1個頁面做到了不適用“無理由退貨”政策的情況告知,但有10家以銷售服飾類商品為主的電商網站,雖然在其網站的售後服務總政策中寫明“無理由退貨”的相關條款,但在實際購物環節中,針對不宜退貨的具體商品,既沒有通過顯著方式進行告知,也沒有設置相關的提示和確認程式。這10家電商網站分別是羅萊家紡、Levi’s、邦購網、C&A、施華洛世奇、ESPRIT、ZARA、阿迪達斯、歐尚、母嬰之家。

  退貨方式受限門檻被提高

  另一方面,市消保委在體察中還發現部分商家限制退貨方式,提高無理由退貨門檻的情況。

  根據即將實施的《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網絡商品銷售者可以與消費者約定退貨方式,但不應當限制消費者的退貨方式。而家樂福和歐尚網上超市均要求消費者自行前往實體門店辦理退貨,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給消費者退貨設置了障礙。

  時下,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選擇通過手機APP進行購物。不過,記者了解到,本次體察還對各家電商網站的APP客戶端進行了相關調查,發現在部分電商網站APP客戶端頁面中,無法找到有關售後服務和退貨政策的相關條款,相比較網站頁面,APP客戶端在售後條款等信息的明示方面,存在嚴重不足,個別網站還存在不合理設定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範圍的問題。

  市消保委提醒,消費者在享受網購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權利的時候,應注意以下幾點。首先,選擇正規的、知名的大型電商平臺進行購物,在購物前應查看網站的售後服務條款,在對網站的退換貨政策充分了解後再進行購物,避免發生退貨情況時,自己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保障。

  其次,在選購商品時,應注意查看選購的商品是否適用“無理由退貨”政策,如網站對商品退貨信息的標注不明確或存在異議,可事先與客服進行溝通確認,並注意保留相關對話證據,為事後維權提供保障。

  第三,在行使“無理由退貨”權利時,應注意保存商品完好,根據網站明示的無理由退貨期限,儘早提出申請,並按照與網站客服約定的退貨方式退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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