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區法院公開宣判兩起涉電信網絡詐騙案
2022-05-19 15:09:09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編輯:吳宇婷責編:高崗

  為切斷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鏈條,更好地保障人民群眾的財産安全和合法權益,近日,西安市碑林區法院對翟某某、唐某某等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2案4人進行了集中公開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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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現場

  經碑林區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翟某某、唐某某等四人為謀取利益,在明知他人利用銀行卡用於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的情況下,仍將個人名下的銀行卡、電話卡及相關密碼交給他人,併為對方使用其銀行賬戶進行轉賬操作,提供人臉識別驗證等幫助。翟某某、唐某某等四人的銀行賬戶均被用於電信詐騙犯罪,涉案銀行賬戶分別流入44萬至406萬餘元不等的資金。法庭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分別判處四被告人六個月至一年有期徒刑,並處五千元至一萬五千元罰金。

  開展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違法犯罪工作一年來,碑林區法院重打擊、重懲治、共防範,已判處電信網絡詐騙類犯罪案件16件24人,依法嚴懲了電信網絡詐騙及上下游犯罪,有效震懾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分子。同時,碑林區法院還向有關部門發出齊抓共管重防範的司法建議書,參與綜合治理。(碑林區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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