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首次設立標準創新貢獻獎
山西日報訊(記者 王少斐)7月11日,山西省質監局、省財政廳聯合下發《山西省標準創新貢獻獎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根據《辦法》,山西省設立標準創新貢獻獎,並拿出真金白銀進行獎勵。該獎2年申報一次,設一、二、三等獎,獎金總計290萬元。這也是山西省首次設立此獎。
標準創新貢獻獎由山西省質監局設立,意在鼓勵在標準化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調動標準化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標準化事業健康快速發展。評獎過程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收取任何費用。其中,一等獎10個,每個獎勵10萬元;二等獎20個,每個獎勵5萬元;三等獎30個,每個獎勵3萬元。獲得標準項目獎的標準起草人,列入山西省各類職稱評審獎勵範圍。
標準項目獎的獎勵範圍是:實施2年以上的本省地方標準;實施2年以上的本省團體標準;按規定進行自我聲明公開並實施2年以上的本省企業標準。各等級獎項評審標準為:一等獎:標準所包含主要內容的技術水準達到國際領先水準,創新性比較明顯,標準實施後取得較大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對促進中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利益有較大作用;二等獎:標準所包含主要內容的技術水準達到國內先進水準,創新性明顯,標準實施後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三等獎:標準所包含主要內容的技術水準達到山西省內先進水準,創新性明顯,標準實施後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評選工作將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參評單位提供虛假數據、材料影響評審的,取消其當屆和下一屆參評資格。以不正當手段獲得獎項的,撤銷其獎勵,取消其當屆往後連續3屆的參評資格。同時,將其行為通報所屬主管部門或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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