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五項新政為高校教師加油
原標題:找準痛點打通堵點 山西五項新政為高校教師加油
黃河新聞網訊(記者 劉亞男)允許高校教師依法依規適度的兼職兼薪;鼓勵高校教師到其它高校和科研機構、企業、社會組織等單位開展多點教學並獲得報酬;將教學業績和成果作為教師職稱晉陞、收入分配的重要依據;設立績效獎勵專項,對成績突出的教學科研人員加大獎勵;高校副教授及以下評審權下放至各高校;試點高校開展年薪制、協議工資制、項目工資制……高校教師們有福了,“能者多勞、多勞多得”的好日子就在眼前。
7月20日,山西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五項新政,落實“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的分配政策,為高校科研人員合理合法增加個人收入提供政策支持。
高等學校是知識人才的聚集之地、科研創新的重要陣地。近年來,山西省高等教育堅持推進內涵發展,在人才培養、科研創新、服務社會和文化傳承創新方面取得顯著成效。但是,從發展現狀來看,高校普遍存在對教師兼職兼薪獲取報酬的合法性保護不夠、實際貢獻與收入分配不完全匹配等現實問題,造成高校教師擴大知識傳播、轉化科研成果的動力不足,影響了高校在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更大作用。
為在山西省高校營造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良好氛圍,形成知識創造價值、價值創造者得到合理回報的良性循環,山西省找準教師教學科研工作中遇到的“痛點”,打通政策執行中的“堵點”,制定了與我省高校教學崗位特點相適應的內部激勵機制,於今年6月底出臺了五項新政策:
《高等學校優秀教學業績和教學成果認定指導意見》。據了解,這是國內第一個省級層面關於高校優秀教學業績和教學成果認定的指導性意見。該文件主要亮點有:一是分類分層認定,完善教師考核評價。文件分類分層劃分納入認定範圍的教學業績和教學成果,為高校教師考核、評優、晉職、晉級提供了依據。二是堅持等效評價,教學與科研並重。文件要求各高校在認定過程中要堅持教學科研標準對等,把教學業績和成果作為教師職稱晉陞、收入分配的重要依據,鼓勵廣大教師和教學管理人員積極投身教學改革與研究。三是充分考慮差異因素,科學制定意見。文件制定過程中充分考慮了學校差異、學科差異、院係差異、教師差異等因素,從宏觀層面確定了對各高校教學業績和教學成果進行認定的總體要求、整體框架和基礎內容。
《高等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指導條件(試行)》是我們制定的山西省高校教師職稱評審的最新指導性文件。其主要亮點:一是下放高校副教授及以下評審權(教授評審權由教育部管理),為高校職稱評審鬆綁。賦予高校更大自主權。鼓勵各高校分類評價,制定符合學校實際的職稱評審條件和評審方案,切實發揮好職稱評審指揮棒的作用。二是淡化學歷要求,注重工作實績。進一步淡化學歷、論文等要求,同時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不作要求,側重考察教師在立德樹人、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服務地方等方面的實際能力和業績。三是改革評價機制,注重科研品質。探索建立“代表性成果”評價機制,改變職稱評審中“唯數量化”、“形式化”、“行政化”等問題。為具有創新性和顯示度的代表性成果開通“綠色通道”,直接作為晉陞教師高級職務的重要依據,鼓勵高校探索建立不拘一格選拔、培養高層次人才的體制和機制。
《關於高等學校績效考核和績效工資分配的指導意見》是山西省對高校績效考核和績效工資分配的總體性的指導意見。其主要亮點:一是科學制定考核體系,對教師全面綜合評價。將教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納入績效考核範圍;設立教師專業發展考評指標,納入績效考核,作為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加大高校教師為地方經濟和社會服務等方面的考核。二是擴大高校分配自主權,為高校鬆綁減負。高校根據其辦學層次和定位、發展目標、人員結構、當地經濟發展水準等因素自主確定績效工資總量、工資結構和分配方式。設立績效獎勵專項,對成績突出的教學科研人員加大獎勵。三是創新績效分配辦法,激發各類人員活力。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對高等學校培養和引進的“高精尖缺”人才,採取年薪制、協議工資制等靈活多樣的分配形式和分配辦法;在我省實施綜合改革的試點高校開展年薪制、協議工資制、項目工資制試點,取得經驗後在全省高校推行。
《高等學校省級優質教學資源共享網絡媒體平臺建設和使用實施意見》是山西省高校優質教學資源共享網絡媒體平臺建設和使用的總體實施意見,建設和使用優質教學資源共享網絡媒體平臺將為精品教材和課程等教學資源共享、授課教師按照市場機制取得報酬提供基礎平臺條件。該文件的主要亮點有:一是提出要建設高校之間互聯互通的網絡基礎平臺和優質教育資源共享平臺,進一步推動精品教材和課程等優質教學資源在高校之間開放共享。二是鼓勵高校積極建設、引進使用精品在線開放課程和精品教材等資源,不斷促進教育教學水準提高。
《關於高等學校教師開展多點教學的指導意見(試行)》。目前來看,這是山西省乃至全國第一個出臺的省級層面的指導意見。其主要亮點:一是支持高校教師開展多點教學,合理取得報酬。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鼓勵高校教師到其它高校和科研機構、企業、社會組織等單位開展多點教學並獲得報酬,合理合法增加個人收入。二是支持高校開展校際交流,共享優質教育資源。支持高水準院校與普通院校開展校際交流,推薦或互派教師開展多點教學,充分利用優質教育資源,實現優勢互補,促進各學校教育教學和人才培養品質快速提升。三是鼓勵與約束並存,保障該項工作有序開展。要求教師開展多點教學要規範管理、嚴格審批,要首先保證完成本職工作,並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恪守職業道德。
山西省教育廳廳長吳俊清表示,隨著山西省貫徹落實《若干意見》出臺的各項政策的實施,必將進一步激發高校教師和科研人員幹事創業的激情和活力,推動山西省高等教育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為山西省實施創新發展驅動戰略、推動經濟轉型升級提供更加強大的人力支持和科技支撐,為走好新征程、探出新路子、創造新業績作出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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