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法院出臺《意見》切實加強産權司法保護
山西日報訊(記者 閆書敏)7月31日,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發佈消息,結合司法工作實際,山西省法院經過全面梳理山西省各界在産權司法保護方面廣泛關注的問題,制定了《關於發揮職能作用切實加強産權司法保護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從加強産權司法保護的基本原則、司法政策和機制建設三個方面,用二十個條文,對山西省法院進一步加強依法保護産權工作以及依法妥善處理歷史形成的産權案件提出具體要求。
其中,針對社會最為關切的問題,《意見》提出了十三項司法政策。一是依法懲治各類侵犯産權犯罪,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産權。二是準確認定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防止把經濟糾紛認定為刑事犯罪。三是對於改革開放以來各類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在生産經營等活動中不規範所引發的問題,要以歷史和發展的眼光客觀看待。四是依法慎用強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凍結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正常生産經營活動的不利影響。五是嚴格規範涉案財産的處置,依法維護涉案企業和人員的合法權益。六是依法公正審理行政協議案件,促進法治政府和政務誠信建設。七是依法公正審理財産徵收徵用案件,維護被徵收徵用者的合法權益。八是依法加大知識産權保護力度。九是在審理知識産權糾紛案件中,要嚴格執行“司法主導、嚴格保護、分類施策、比例協調”的知識産權司法保護基本政策。十是對産權申訴案件,要加強審級監督。十一是依法處理歷史形成的産權申訴案件,堅決落實有錯必糾的要求。十二是在産權案件再審過程中,規範適用再審審理程式。十三是提高審判執行效率,切實防止因訴訟拖延影響企業生産經營。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