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為困境兒童編織保障網
山西晚報10月9日訊(記者劉捷)困境兒童是兒童中的弱勢群體,保障困境兒童健康成長,需要社會各方力量的參與。近日,山西省政府發佈《關於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從教育、醫療、生活、日常監護等各個方面搭建保障體系,為山西省困境兒童織就一張細密的保障網。
困境兒童,包括因家庭貧困導致生活、就醫、就學等困難的兒童,因自身殘疾導致康復、照料、護理和社會融入等困難的兒童,以及因家庭監護缺失或監護不當遭受虐待、遺棄、意外傷害、不法侵害等導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或侵害的兒童。我省提出,將綜合運用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安全保障等政策措施,推動在全省基本建立以家庭養育為基礎、機構服務為骨幹、社會照顧為依託,城鄉一體化、組織網絡化、服務專業化、保障制度化的困境兒童福利體系,有效保障困境兒童的合法權益。
針對困境兒童監護、生活、教育、醫療、服務和安全保護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分類施策,將困境兒童納入孤兒保障、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醫療保險、醫療救助、教育資助等相關保障體系,實現精準幫扶,形成困境兒童政策保障合力。
在資金方面,山西省將建立政府投入、彩票公益金支持與社會力量參與相結合的資金保障機制。充分調動社會力量、慈善資源參與,推進資金籌措渠道多元化。
各地要為兒童服務搭建平臺,把建立“兒童之家”納入為民辦實事項目,通過先試點後推廣的方法,以點帶面,全面推進,逐步實現城鄉“兒童之家”全覆蓋和規範化管理。
○解讀
分類施策助困境兒童走出“困境”
針對困境兒童監護、生活、教育、醫療、服務和安全保護等方面的突出問題,我省分類施策,制定詳細的保障計劃,確保困境兒童保障政策能夠真正落地。
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納入低保範圍
將孤兒(父母死亡或查找不到生父母)以及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蹤、一方死亡另一方患有精神或智障等殘疾、一方死亡另一方因艾滋病感染失去勞動能力或者5年以上在押服刑、離家出走3年以上等事實上無人撫養的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納入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按標準發放基本生活費。
將沒有納入孤兒基本生活保障且符合特困人員供養條件的未滿16周歲兒童納入特困人員供養範圍;對法定撫養人有撫養能力但家庭經濟困難的兒童,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納入保障範圍並適當提高補助水準;對因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難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兒童,暫時無法得到其他生活救助保障時,應當及時給予臨時救助並適當提高救助水準。
對符合殘疾人兩項補貼發放條件的困境兒童,足額發放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保障其基本生活。
符合條件的納入醫療救助範圍
對低保家庭兒童、重度殘疾兒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給予補貼。對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的兒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給予全額資助。
貧困家庭重病、重殘兒童在本市統籌區域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基本醫療保險及大病保險按規定給予支付,其個人自付部分由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
把符合條件的困境兒童納入醫療救助範圍。殘疾兒童醫療康復項目按規定納入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報銷範圍,逐步擴大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的醫療康復項目。通過發展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建立健全醫療衛生服務設施,擴大醫療保障資金來源,更好地滿足困境兒童醫療保障需求。
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兒童享受12年免費教育
對困境兒童實行教育資助政策和義務教育階段“兩免一補”政策。
完善殘疾兒童教育保障體系,為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兒童提供包括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在內的12年免費教育。建立起以隨班就讀為主體、以特教學校(班)為骨幹的縣域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網絡。山西省基本普及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視力、聽力、智力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90%以上。
對農業轉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隨遷子女,落實“流入地為主、公辦學校為主”政策,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並享有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接受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和普惠性學前教育以及接受義務教育後參加升學考試的權利。完善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機制,確保困境兒童入學和不失學,依法完成義務教育。
無人監護未成年人須妥善安置
對孤兒(父母雙亡或查找不到生父母)以及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蹤等事實上無人監護、撫養的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要採取親屬撫養、機構養育、家庭寄養和依法收養方式妥善安置。
對父母沒有監護能力且無其他監護人的兒童、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的兒童,由民政部門設立的兒童福利機構收留撫養。
對兒童生父母或收養關係已成立的養父母不履行監護、撫養職責且經公安機關教育不改的,由公安等部門辦理書面交接手續,委託民政部門設立的兒童福利機構、救助保護機構進行臨時監護,並依法追究生父母、養父母法律責任。
對決定執行行政拘留的被處罰人或採取刑事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刑事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應當詢問其是否有未成年子女需要委託親屬、其他成年人或民政部門設立的兒童福利機構、救助保護機構進行監護,並協助其聯繫有關人員或民政部門予以安排。
對服刑人員、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缺少監護人的未成年子女,執行機關應當為其委託親屬、其他成年人或民政部門設立的兒童福利機構、救助保護機構監護提供幫助。對依法收養的兒童,民政部門要完善和強化監護人撫養監護能力評估制度,落實妥善撫養監護要求。
擴大“明天計劃”救治範圍
擴大“明天計劃”救治範圍,將我省城鄉各類社會福利機構中0—18歲孤兒的非手術類救治和體檢、康復醫療納入“明天計劃”資助範圍。將社會散居殘疾孤兒納入“明天計劃”資助對象範圍,實施醫療康復。
實施0—6歲殘疾兒童康復救助項目,促進山西省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建立,逐步實現0—6歲視力、聽力、言語、智力、肢體殘疾兒童和孤獨症兒童免費手術、輔助器具配置和康復訓練等。支持開辦0—3周歲殘疾兒童早期干預、早期康復訓練機構,滿足各類殘疾兒童康復需求。有條件的地區可對16周歲以下殘疾兒童和少年提供康復救助。(山西晚報記者劉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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