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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啟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

發佈時間:2017-12-22 09:34:27 | 來源:山西日報 | 編輯:薛陽 | 責編:石麗敏

  原標題:我省啟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

  山西日報訊(記者 孟婷)從12月21日起,山西省啟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試點地區設在山西轉型綜改示範區、大同經濟技術開發區、長治高新技術開發區、晉城經濟技術開發區、山西轉型綜改示範區晉中開發區等5個開發區。

  此次改革旨在對標上海浦東新區做法。省工商局局長董岩介紹,按照國發45號文件規定,試點地區改革的行政審批事項只能在批復上海浦東新區改革試點的116項行政審批等事項中進行選擇,經過24個部門的認真梳理,最終確定97項行政審批事項,並將其分成五大管理類型。

  第一大類是取消審批。對於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行業組織或仲介機構能夠有效實現行業自律管理的審批事項,直接取消審批,實行行業自律管理。這一類改革事項主要包括出版物出租經營備案等5項行政許可事項。

  第二大類是對於只是向政府提供相關信息,以便於開展行業引導、制定産業政策和維護公共利益的行政審批事項,改審批為實行備案管理。企業只要將相關材料報送政府有關部門後,即可開展相關經營活動,政府部門不再對備案材料進行審批。這一類改革事項包括仿製藥生物等效性試驗審批等3項行政許可事項。

  第三大類是對於暫時不能取消審批,但通過事中事後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行為且不會産生嚴重後果的行政審批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企業承諾符合審批條件並提交有關材料,即可辦理相關審批事項。這一大類包括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等22項行政許可事項。

  第四大類是對於暫時不能取消審批,也不適合採取告知承諾制的行政許可事項,要求相關部門要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和程式,明晰具體受理條件和辦理標準,列明審查要求和時限,實現服務事項標準化。這一大類包括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分支機構設立審批等36項行政許可事項。

  第五大類是對直接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環境保護以及直接關係人身健康、生命財産安全等特定活動的行政許可事項,各部門要加強風險控制,強化市場準入管理。這一大類包括設立經營性互聯網文化單位審批等31項行政許可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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