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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老賴”寸步難行

發佈時間:2018-01-09 13:15:27 | 來源:山西日報 | 編輯:薛陽 | 責編:石麗敏

  近日,山西省法院系統開展執行攻堅跨年大行動,其中聯合相關部門共治“老賴”,堪稱打擊失信行為的一把利劍,也是以實際行動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老賴”問題由來已久,但多年來,無論是從立法層面還是實踐探索,治理不斷升級。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對“老賴”乘坐飛機出行等作出了明確規定;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聯合8部門對“老賴”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等明確了限制措施,並明確“老賴”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等職務;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聯合44部門對“老賴”提出55項懲戒措施。不僅如此,基層法院在執行時,還創新性地運用了街頭大螢幕播放、微信朋友圈精準曝光、全社會懸賞執行等舉措。可以説,“一處失信,處處難行”的“懲戒網”越織越密,越來越多的部門加入到打擊失信行為的行動當中。而隨著網絡大數據的應用,這些限制性舉措應該會更加多元便捷,讓“老賴”在生活中寸步難行。

  但儘管如此,迄今為止,全國還是有600多萬的“老賴”賴著不履行自己的法律義務,要麼轉移財産、玩失蹤,要麼成了“滾刀肉”和法院“硬抗”,有的惡劣程度直接挑戰著公序良俗、世道人心。面對這樣的硬骨頭,全國法院要兌現“基本解決執行難”的承諾,要讓人民群眾體會到法律對守信人保護,對失信者的懲處,的確需要打一場硬仗。

  加強信息化應用,聯合一切可以聯合的力量,依舊是第一位的。聯合懲戒,不僅要從道德上譴責,從生活上限制,更要加強與其他司法、金融部門的合作。奉法者強則國強,“老賴”不履行民事判決,是對法律的蔑視和挑戰,同時也對執行力的加強和到位提出了更高要求。對於許多“老賴”來説,財産是第一位的,哪怕領罪也不願按照判決進行賠償。為此,一旦聯合其他部門查出其財産的去向,自然就會打擊“老賴”的囂張氣焰。

  從長遠來看,一個沒有“老賴”的社會,必是一個全民信仰法治的社會、一個信用至上的社會,而對失信最有效的震懾,是信用體系的完善、失信成本的高昂。只有每個人像珍愛自己的生命一樣珍愛自己的信用,“老賴”才能徹底失去生存的土壤。(陳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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