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消費者權益 山西省要做這些事
原標題:維護消費者權益 我省要做這些事
根據山西省《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十三五"市場監管規劃的實施意見》,工商、質監、消協等部門將順應百姓消費水準提升、消費結構升級趨勢,建立從生産、流通到消費全過程的商品品質監管機制,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新興消費:普遍落實7日無理由退貨制度
在電商、微商等新消費領域,有關部門將強化電商平臺、社交平臺、搜索引擎等法律責任,打擊利用互聯網制假售假、虛假宣傳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凈化網絡商品市場,落實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的7日無理由退貨制度。強化電信運營商、虛擬運營商的法律責任與社會責任,嚴懲不良企業利用頻道、號碼資源進行欺詐的行為。
加強對“互聯網+”、房屋分享等新業態消費領域監管;加強對平衡車、小型無人機等智慧休閒産品的引導和規範,督促生産企業完善品質安全標準,取締無技術資質、無規範標準的生産經營行為,防範安全風險;完善旅遊、文化、教育、快遞、健身等新興服務消費的服務品質標準,強化服務品質保障,做好服務價格監管。
重點人群:提高老年人、未成年人用品標準
維護重點人群消費權益主要是“尊老愛幼”。加大對老年保健食品、健康用品、休閒健身旅遊等領域虛假宣傳、消費欺詐的整治力度,清除消費陷阱。提高老年用品設計、製造標準,確保老年用品的安全性、便捷性和適用性。規範基本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文化服務等養老服務設施,提高服務品質,滿足日益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
同時,加強對嬰幼兒用品的監管,提高産品品質安全標準,加大對嬰幼兒奶粉、食品、服裝、玩具等的抽查檢驗力度,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確保嬰幼兒消費安全。加強學校體育設施器材、文化用品的品質安全監管,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提供保障。加強對康復治療、特殊教育市場監管,嚴格經營資質和服務標準,嚴厲查處無照無證經營、超範圍經營等不法行為。
維權機制:建立山西省統一投訴舉報互聯網平臺
按照便利消費者投訴的要求,建立山西省統一的消費者投訴舉報互聯網平臺,優化提升食品藥品、品質安全、價格投訴等重點領域消費投訴舉報平臺功能,建立消費投訴、消費維權公開公示制度。推進“12315”進商場、進超市、進市場、進企業、進景區工作向基層和新領域延伸,建立覆蓋城鄉的基層消費投訴舉報網絡。簡化消費爭議處理程式,鼓勵經營者建立小額消費爭議快速和解辦法,督促指導經營者主動與消費者協商和解。鼓勵小額消費糾紛案件通過小額訴訟程式一審終審,快速處理小額消費糾紛。
主體責任:生産經營者先行賠付、舉證責任倒置
山西省將完善消費領域懲罰性賠償制度,大幅度提高消費者權益損害賠償力度。建立“誰生産誰負責、誰銷售誰負責”的責任制,健全消費品生産、運輸、銷售、消費全鏈條可追溯體系,實現産品可追溯、責任可追查。嚴格落實企業“三包”制度和缺陷産品召回制度,對問題産品採取修理、更換、退貨、損害賠償等措施。
建立産品品質和服務保證金制度,全面推行消費爭議先行賠付,並完善汽車、家電等耐用消費品舉證責任倒置制度。(太原晚報記者何寶國 責編:俞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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