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條例出臺:規範“三小”生産經營 為食品安全保駕護航
國際在線山西頻道報道(路鵬程):4月24日上午,山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啟動《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管理條例》宣傳周活動。《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管理條例》于5月1日起開始實施。屆時,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和小攤點將分別實行許可證、備案證和備案卡管理。
宣傳活動現場 攝影 路鵬程
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和小攤點具有多樣性、複雜性、長期性的特點,多數生産經營條件簡陋,是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難點。為了規範“三小”生産經營活動,保證食品安全,山西省人大制定頒布了《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管理條例》。
條例規定,“三小”從事生産經營活動,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是從業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口罩;二是用水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三是購進和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産品、洗滌劑、消毒劑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四是購進和使用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産品,應當建立查驗記錄製度,相關記錄、票據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産品保質期滿後6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其中小攤點的記錄、票據保存期限不得少於本批次産品銷售或者使用後30日;五是生産加工過程中防止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交叉污染;六是即時清理變質和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宣傳活動現場 攝影 路鵬程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監督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三小”可以採取下列措施實施監督檢查:一是進入生産經營場所實施現場檢查;二是對生産經營的食品等進行抽樣檢查;三是查閱、複製有關票據、記錄以及其他有關資料,向有關人員了解相關情況;四是依法查封、扣押有證據證明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違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産品,以及用於違法生産經營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設備等物品;五是依法查封違法從事食品生産經營活動的場所。
山西省食藥監局政策法規處副處長常銀生表示,條例實現了食品安全的法治兜底,明確了食品安全監管和社會共治,完善了“三小”生産經營監管制度,設定了寬嚴相濟的法律責任。條例為解決當前山西省食品安全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以法治方式維護食品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