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今年中小學招生“基調”已定好
原標題:今年中小學招生“基調”已定好
5月3日,山西晚報記者從山西省教育廳獲悉,山西省下發了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對今年中小學招生劃出了“紅線”,對如何招生,招生注意事項進行了原則性的規定。
高一年級班額不超過50人
普通高中招生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和招生範圍,嚴格規範招生程式和學籍註冊。各市要根據區域內初中畢業生數量、高中階段學校佈局結構和規模等因素科學編制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嚴格控制20軌以上和4軌以下(含4軌)的普通高中,有序推進鄉村高中優化整合。高一年級班額不超過50人,逐步消除普通高中56人以上大班額現象和4000人以上超大規模學校。各市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到校分配比例不低於60%,並適當向薄弱初中、農村初中和貧困地區初中傾斜。各市要因地制宜將民辦優質高中納入指標到校分配範圍。
普通高中招生一律實行招生計劃公開、考生網上自主填報志願、網上統一錄取。任何學校不得擅自組織招生,不得超出山西省定招生範圍亂招生,不得超計劃、無計劃招生,不得招收已被錄取到其他學校的學生。考生未參加中考和未在網上填報志願的,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未經統一網上錄取,一律不能進行新生學籍註冊。普通高中學籍註冊按照“嚴格計劃審核、規範錄取手續、明確註冊時限、分市逐校審核”的辦法進行,不得超出省定招生計劃註冊學籍,強化學籍管理對規範招生的重要作用。
嚴格規範普通高中招收特長生,特長生招生類型限于音樂、美術、體育類,納入當年學校招生總計劃,招生數量不得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總數的5%。特長生招生學校及數量、具體辦法、招生程式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結合實際確定,報山西省教育廳備案後向社會公佈。
規範民辦中小學招生入學
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將民辦普通中小學招生與公辦學校統籌安排,納入當地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依法依規統一規範管理。招生計劃、招生範圍要與當地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佈局、生源變化等相適應。嚴格民辦學校辦學資質審批、計劃核準、招生範圍、過程監管和學籍註冊。原則上民辦學校應在審批設立部門管轄區域內招生,確需跨區域招生的,由雙方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校申請研究確定招生計劃,並將招生工作納入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嚴禁超計劃、超規定班額招生。對不符合轉學規定、在校生數超過核定辦學規模的學校一律不得辦理學籍轉入手續。
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實行統一報名時間、統一面談時間、統一錄取時間。實行民辦學校招生公開承諾制度,任何民辦中小學校不得提前開展報名和面談工作,不得與任何社會培訓機構以各種形式聯合組織、選拔生源。嚴禁採取統一筆試或任何變相形式的統一知識性考試選拔生源,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書等作為招生依據。嚴格實行均衡編班規定,嚴禁民辦學校舉辦任何形式的快慢班、重點班。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應拿出一定比例的招生計劃採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具體比例及辦法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門結合實際確定,並逐年提高。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由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結合公辦學校學位空余情況統籌安排。
民辦普通高中要嚴格執行統一的招生程式、核定的招生計劃和確定的招生範圍,不得以減免學費、補助生活費、獎勵考試成績排名靠前學生、獎勵招生人員、虛假宣傳、與學生提前簽約、要求學生提前交費、委託或變相委託社會個人和仲介有償招生、自行組織考試測試等不正當手段爭搶生源。嚴禁通過提前組織招生或利用“借讀”等形式進行的變相“掐尖”行為。
嚴禁宣傳炒作“中考狀元”
堅決查處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追究校外培訓機構和中小學校雙方責任,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嚴格監控、管理公辦小學學生無正當理由提前大規模轉入民辦學校現象,嚴禁人籍分離、空挂學籍、學籍造假等問題,嚴禁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手續。嚴禁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部門及學校公佈學生中考成績,宣傳、炒作“中考狀元”等強化應試教育的行為;嚴禁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以中考成績、升學率排名排隊、表彰獎勵。
山西省教育廳將對各市2018年中考成績靠前學生招生報名及錄取情況進行重點跟蹤核查,對未按招生規定隨意招收、接收學生的學校及有關單位予以嚴肅問責。(山西晚報記者 王冠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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