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太原水環境品質改善目標確定
7月11日,從太原市環保局了解到,依照日前發佈的《太原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除完成省下達的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減排任務外,太原市將圍繞飲用水、地表水、城市黑臭水體和地下水四類水體改善年度目標,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有效節約水資源,全面修復水生態,強力保障水環境安全。
在飲用水管理方面,《行動計劃》提出,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穩定達標。其中,市級城市飲用水水源地(婁煩縣汾河水庫,杏花嶺區棗溝,尖草坪區上蘭、三給地壘)水質達標率穩定保持100%,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到或優於Ⅲ類。
在地表水管理方面,國家和省考核的地表水水質優良(達到或優於Ⅲ類)斷面比例達到44.44%以上,劣Ⅴ類斷面控制在44.44%以下。其中,婁煩縣汾河水庫和李八溝斷面、古交市掃石橋斷面、尖草坪區上蘭斷面4個斷面水質要確保優良(達到或優於Ⅲ類),清徐縣美錦橋斷面水質退出劣Ⅴ類。
《行動計劃》明確,市區建成區黑臭水體在2017年基本消除的基礎上,要進一步鞏固提升,力爭達到長治久清。古交市4條黑臭水體年內要基本消除。針對地下水,《行動計劃》提出,國土部門監測的41個地下水品質考核點位水質級別保持穩定或改善。(作者:任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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