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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明年2月起 不按規定扔垃圾會被罰款

發佈時間:2018-12-13 17:46:55 | 來源:山西晚報 | 編輯:路鵬程 | 責編:石麗敏

  原標題:明年2月起 不按規定扔垃圾會被罰款

  太原65周歲以上老年人可享受多項社會優待;2019年2月1日起,太原市生活垃圾分四類投放,未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到指定的收集點或者收集容器內的,對單位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為提高地方性法規的社會知曉度,推動其法規的有效實施,12月11日,太原市人大常委會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太原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和新修訂的《太原市老年人權益保障辦法》,其中不少亮點備受百姓關注。

  生活垃圾將分四類投放

  條例亮點

  A:個人應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

  《條例》中所稱生活垃圾,是指單位和個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過程中産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分類,是指將生活垃圾按照不同成分、屬性、利用價值、對環境的影響以及處理的要求進行分類。

  太原市按照“誰産生、誰負責、誰付費”的原則,由市人民政府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逐步建立差別化的生活垃圾處理收費辦法。産生生活垃圾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

  同時,産生生活垃圾的縣(市、區)跨區域處置生活垃圾的,應當遵循“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按照進入生活垃圾終端處理設施的垃圾處置量,向生活垃圾終端處理設施所在縣(市、區)進行補償,用於周邊環境治理、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和維護等。

  B:鼓勵商場以舊換新回收再生資源

  《條例》規定,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涵蓋生産、流通、消費等領域的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工作機制,制定激勵措施,引導、鼓勵單位和個人在生産生活中減少生活垃圾的産生。

  黨政機關、學校、廣播電視、體育場館等公共機構應當優先採購可以循環利用、資源化利用的辦公用品,推行無紙化辦公。

  鼓勵商場、超市、便利店等經營者或者管理者就地設立便民回收點,採用以舊換新、網購送貨回收包裝物、押金返還等方式回收再生資源。  鼓勵單位和個人購買、使用再利用産品、再生産品以及其他有利於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的産品,減少使用或者不使用一次性用品。

  推行凈菜上市、潔凈農副産品進城。果蔬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的經營者或者管理者,應當配置果蔬垃圾就地處置設施。

  園林綠化、林業管理單位應當建設處置設施,對産生的枝條、樹葉、枯樹等垃圾進行資源化利用,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投放。

  C、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應當遵守規定

  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四類。《條例》明確,太原市生活垃圾分四類投放,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使用符合要求的垃圾袋或者容器分類投放生活垃圾。

  分類投放生活垃圾應當遵守下列規定:可回收物應當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者交售給再生資源回收站點、個體回收人員;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應當分別投放至有相應標誌的生活垃圾回收站點或者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易腐垃圾應當投放至易腐垃圾收集容器;傢具、廢舊電器等體積大、整體性強,或者需要拆分再處理的大件垃圾,應當放置於指定區域;禁止將工業固體廢物、建築廢物、醫療廢物、危險廢物混入生活垃圾。

  未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到指定的收集點或者收集容器內的,對單位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未將傢具、廢舊電器等垃圾投放到指定區域的,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擅自將工業固體廢物、建築廢物、醫療廢物、危險廢物投放到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內的,對單位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D、實行管理責任人制度

  《條例》規定,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確定:黨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群團組織等單位的辦公管理區域和自管住宅區,本單位為責任人;實行物業管理服務的住宅區,物業服務企業為責任人;未實行物業管理服務的住宅區,居民委員會為責任人;集貿市場、商場、賓館、酒店、商鋪等經營場所,經營管理單位為責任人;機場、車站、公交站場、文化場館、體育場館、公園、河湖水域、旅遊景點等場所,管理單位為責任人;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施工單位為責任人;公路、城市道路以及人行過街通道等附屬設施,清掃保潔單位為責任人;農村地區,村(居)民委員會為責任人;其他不能確定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為責任人。

  政府舉措

  太原市市容環衛局副局長時中瑛介紹,截至11月底,太原市已在676個公共機構、320個居民小區、130個村莊展開了垃圾分類,選定15個片區開展示範創建,覆蓋21.56平方公里。

  太原市正處於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關鍵時期,垃圾分類已作為文明創建的一項主要內容。

  下一步,太原市將以《條例》出臺為契機,加大對垃圾分類的普法宣傳,同時加快垃圾處理設施項目建設,力爭2019年投運兩個焚燒電廠,儘快啟動其他相關處理設施前期工作,並儘早開工建設。

  新建20座中轉站,升級改造40座分類轉運站,建設5-10座分揀中心;配備一大批分類收運車輛;在所有小區配備兩分類垃圾桶;廣泛開展垃圾分類進校園、進機關、進單位、進社區活動,在各類公共機構全面展開;開展示範片區創建,全年創建100個示範片區。

  此外,太原市將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提高群眾分類意識,增強分類知識,提高分類的知曉率、參與率和普及率。

  65周歲以上老年人可享受更多社會優待

  條例亮點

  A、老年人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

  為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使老年人逐步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辦法》適用於太原市行政區域內老年人的權益保障。《辦法》中所稱老年人是指60周歲以上的公民。

  《辦法》規定,老年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形成撫養關係的繼子女,以及父母死亡的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贍養老年人的義務。老年人與配偶有互相扶養的義務。

  贍養人應當在生活上照料老年人。對單獨居住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為其安排必要的生活用品,承擔必要的家務勞動。對患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護理責任,並及時提供所需醫療費用。贍養人有義務耕種、照管老年人的田地、林木和牲畜等,收益歸老年人。

  贍養人應當尊重老年夫妻共同生活的意願,不得強行將老年夫妻分開贍養。贍養人及其他家庭成員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贍養人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未經老年人同意,不得擅自改變産權關係或者租賃關係。房屋、土地等管理部門在辦理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轉移、過戶、交換等手續時,應當查驗老年人簽名的書面材料。

  贍養人或者其他親屬經老年人同意,借老年人房屋使用的,到約定期限應當及時歸還,不得無故拖延。

  老年人對自己的合法收入和其他財産,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贍養人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

  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以任何理由,強行索取、剋扣老年人的財物。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生活;子女對老年人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

  B、65周歲以上老人免普通門診掛號費

  《辦法》規定,全社會對老年人實行優待和扶助。老年人持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證件享受優待服務。

  其中,老年人可以享受下列優待:(一)乘坐公路、鐵路、民航等交通運輸工具優先買票、托運行李、進出站(港);(二)進行婚姻登記免收工本費;(三)就醫掛號、化驗、檢查、交費、取藥、住院優先;(四)進入本市國有及國有控股的旅遊景區免頭道門票,進入其他旅遊景區享受頭道門票半價優惠;(五)免費進入公園、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美術館、科技館、紀念館、紀念性陵園等公共文化設施;(六)免費使用公共廁所;(七)免除鄉村公益事業的勞務和出資義務;(八)因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提起訴訟,交納訴訟費確有困難的,可以緩交、減交或者免交;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優先獲得法律援助;(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優待事項。

  65周歲以上的老年人除享受前條規定的優待服務外,還可以享受以下待遇:(一)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電車和軌道交通,具體實施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二)就醫免收普通門診掛號費;(三)免費進入旅遊景區。70周歲以上單獨居住的老年人,需要安裝有線電視的,免收安裝費。

  對10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發給長壽保健補助費。

  C、老年服務設施納入公共設施建設規劃

  市人民政府在制定城鎮居民住宅區規劃時,無論新區建設還是舊區改造,都應當將老年服務設施納入公共設施之內,統一規劃,統一設計,統一建設。

  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在轄區內設立老年活動中心,鄉(鎮)應當設立敬老院,街道辦事處應當設立老年綜合活動場所,有條件的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也應當設立老年人活動場所,開展健康有益的活動。

  老年福利設施、老年服務設施和活動場所,未經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批准不得改作他用。對未經法定程式,擅自改變老年福利設施、老年服務設施和活動場所用途的,由市或者縣(市、區)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恢復或者補建,並依法追究責任人責任。

  福利院、敬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等機構,對集中供養的老年人應當精心照顧,熱情護理。任何人不得剋扣、挪用、侵佔老年人的伙食費和物資。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重視發展老年教育事業,根據實際情況開辦多種形式的老年學校,並鼓勵和指導社會力量辦好各類老年學校。同時,應當加強老年人才資源的開發,支持和鼓勵老年人利用知識和技術參與科技開發和應用、從事經營和生産活動、興辦社會公益事業等。

  政府舉措

  太原市民政局調研員周強表示,太原市民政部門將依據該《辦法》修改和完善養老服務業政策體系,積極應對太原市人口老齡化,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積極構建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託、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同時,與社會救助保障政策進行有效銜接,對相關保障政策進行必要的修改,讓新《辦法》落在實處。

  太原市老齡辦副主任于蘭表示,下一步,太原市老齡辦將宣傳好《太原市老年人權益保障辦法》,採取群眾喜聞樂見、生動活潑、通俗易懂的形式,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報紙、微信、QQ等媒體或媒介,大力宣傳修訂該《辦法》的意義及其主要內容,積極營造貫徹實施《辦法》的良好社會氛圍。(山西晚報記者 李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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