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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出臺新政全力推進就業扶貧

發佈時間:2019-01-03 09:03:52 | 來源:山西日報 | 編輯:路鵬程 | 責編:石麗敏

  原標題:我省出臺新政全力推進就業扶貧

  記者1月2日從山西省人社廳獲悉,山西省人社廳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大就業扶貧政策支持力度,著力提高勞務組織化程度的通知》,今後3年,山西省將從鼓勵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支持以創業帶動就業、支持勞務輸出、強化就業援助、強化保障措施等方面全力推進就業扶貧,提升勞務組織化程度,助力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脫貧致富。

  在鼓勵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方面,山西省支持各地建立扶貧車間、社區工廠、衛星工廠、就業驛站等(以下簡稱“扶貧車間”),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對勞動者在扶貧車間1年內累計工作不少於6個月且領取勞動報酬不低於6000元的,可據實按貧困勞動力每人1200元、其他勞動者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創辦者一次性吸納就業補助。對企業、農業專業合作社、扶貧車間等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人數佔到從業人員總數3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20%)以上並開展以工代訓的,可根據吸納貧困勞動力人數按100元/人·月的標準,給予最長6個月的職業培訓補貼。對企業與貧困勞動力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按單位為招用貧困勞動力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給予一定補貼。對各地認定的就業扶貧基地(含國家級)吸納貧困勞動力達50人及以上的,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在支持以創業帶動就業方面,對在各貧困縣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且正常運營6個月以上的貧困勞動力和農民工等,可根據創業帶動就業人數按每人1000元、最高不超過3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對各貧困縣建設且正常運營一年以上的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區等創業載體,入駐實體數量達到20戶以上、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達到20人以上的,可給予最高2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在支持勞務輸出方面,支持農村貧困勞動力異地轉移就業,對農村貧困勞動力當年跨省務工的,對勞動者從輸出地到輸入地單程交通費給予一次性交通補貼,按照票價實報實銷,最高不超過800元。對貧困勞動力通過有組織勞務輸出到戶籍所在縣以外的省內用人單位就業的,給予勞動者不超過300元的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含交通費用);對跨省務工的,給予不超過800元的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含交通費用)。對參加全民技能提升工程職業培訓的貧困勞動力,在培訓期間給予每人每天不超過15元的生活費補貼。

  在強化就業援助方面,對各地新開發公益性崗位專門用於安置貧困勞動力的,從就業專項資金中給予崗位補貼,併為其購買不低於30萬元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政策執行期限截止2021年12月31日。(山西日報記者 高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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