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現行有效的省級地方性法規達191件
原標題:主動適應改革需求 突出地方鮮明特色 【壯麗70年 奮鬥新時代——改革立法進行時】我省現行有效的省級地方性法規達191件
5月28日,記者從山西省人大法制委了解到,山西省十三屆人大及其常委會履職以來,牢牢抓住提高立法品質這個關鍵,審議通過地方性法規20件,作出具有法規性質的決定2項,批准設區的市報批的地方性法規44件。截至目前,山西省現行有效的省級地方性法規達191件,設區的市地方性法規共197件。
立法,為改革護航。為了促進山西省經濟向高品質和開放型轉變,2018年作出在全省省級以上開發區推廣授權經驗的決定,隨後制定開發區條例,山西省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通過,成為山西省10年來人民代表大會首次審議通過的法規,將“法律紅利”惠及整個開發區。今年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將推進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規定列為重點立法項目,使山西省試點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中的成功經驗法制化。
在與老百姓息息相關的民生領域,山西省人大常委會修訂了農作物種子條例、林木種子條例,並將消費者權益保護、地方病防治、産品品質監督、畜禽屠宰等條例列入了五年立法規劃。為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入法,制定出臺了家庭教育促進條例。今年,山西省志願服務條例修訂工作已進行立法程式,慈善條例被列入立法預備項目。
“我們在主動適應改革需求的同時,突出地方鮮明特色,優化地方法規體系結構。”山西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成斌介紹,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等4個市相繼出臺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其餘7個設區的市都將在今年完成此項地方性法規的立法任務。紅色文化遺址保護利用條例、傳統村落傳統院落傳統建築保護條例已著手起草,為傳統文化遺産和物質文化遺産立起法律的“保護牌”。雁門關農牧交錯帶建設條例草案正在完善,在立足獨特自然環境的基礎上,推動現代特色農業發展進入快車道。(山西日報記者 楊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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