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6月2日訊(記者姚凡)今天,記者從太原市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為解決參保群眾在醫保領域的“急難愁盼”問題,太原市出臺了《關於規範全市城鄉居民門診慢性病病種及支付標準的通知》和《關於調整職工大病保險繳費和待遇標準的通知》,切實減輕參保群眾醫療費用負擔。
據了解,相比原政策,新政策擴大了門診慢性病病種,重新評估確定了各病種的支付標準;開通網上申報路徑,將定額門診慢性病申報時限控制在20個工作日內,非定額門診慢性病當日申報認定通過後,次日就可享受待遇,大大縮短了申報認定時限。
同時,為提高太原市重特大疾病保障水準,緩解參保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風險,從7月1日起,將太原市職工大病保險年籌資標準由每年96元提高到每年156元,其中單位繳費部分為108元/人·年,個人繳費部分為48元/人·年;將城鎮職工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一次性提高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