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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在全市推行林票制改革 破解林地破碎化問題

2020-03-02 10:07:52|來源:福建日報|編輯:尹小兵|責編:葛寧遠

  原標題:三明在全市推行林票制改革,破解林地破碎化問題—— 林子變票子 林地有活力

  3月1日,沙縣夏茂鎮梨樹村橋仔坑山場,鬱鬱蒼蒼,青翠欲滴,官莊林場的營林技術人員正緊鑼密鼓地對林木進行下肥和修枝。

  “這片643畝杉木幼林年前與官莊林場達成合作,由林場託管經營,林場佔股15%,負責經營管理及相關費用。”村支書曹聲鏈介紹,去年底,梨樹村成為三明市“林票制”首批試點,雙方經過評估,確定村裏所佔現有林價值為130萬元,並以林票形式發放到村民手中,共發行13000股,其中村民佔比70%,村集體佔30%。

  何為林票?林票是指國有林業企事業單位與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成員共同出資造林或合作經營現有森林,由合作雙方按投資份額制發的股份憑證,具有交易、質押、繼承、兌現等功能。

  林票有何作用?持有林票的村民,可隨時在農村産權交易中心掛牌交易,價格以市場為準。同時,國有林場承諾按年單利3%對林票進行兜底,保障村民權益。

  春節前,梨樹村舉行林票發放儀式,全村人都領到了林票。每張林票均採取實名登記,正面印著面值,背面備註山場畝數、林木等基本情況。

  “每人分到400元面值的林票,最大的變化是咱們的林子可以隨時變現和買賣了。”曹聲鏈解釋道。

  由於人均林地面積較少,上一輪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梨樹村採取分山到組和“按人分利”形式,實現了“山定權,樹定根,人定心”,讓林農獲得實惠。但隨著時間推移,山林破碎化經營、資源流通性差等問題逐漸顯現出來,制約著“綠色銀行”再增值。

  “最大的困擾就是效益低。”曹聲鏈給記者算了筆賬,此次發行林票的林場2014年到達砍伐期,由於缺乏管理,近40年的林子每畝出材率僅為5m3,共收入160多萬元。除去新一輪造林管護資金70多萬元,以及村集體收入佔比的20多萬元,每個村民分紅200多元。這些年,許多村民外出經營小吃,相比之下,林業效益低了不少,導致大夥兒缺乏造林積極性。幾片林子採伐後,村裏缺乏再造林的資金。

  另一方面,在許多人眼裏,只要有規模化的專業經營,林業效益遠不止於此,但想要投資林業卻難度不小。三明市林業局局長劉小彥告訴記者,上一輪林改分山到戶,在激發林農積極性的同時也帶來林地破碎化問題——林業是需要規模化的産業,然而林權分散到各家各戶手中,成為林權流轉的一大障礙。

  2017年5月,習近平總書記對福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作出重要指示,充分肯定了福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15年來取得的成績,也深刻指明瞭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方向。

  為貫徹落實總書記要求,去年底,三明市結合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需要,出臺林票管理辦法(試行),在全國率先開啟林業經營管理新模式。

  林票制改革創新,賦能綠色發展。“一輪伐期後,官莊林場將以每畝13m3的出材率兜底收購。以現有價值算,保底有600多萬元收入。屆時村民手中400元的林票就變成了近2000元。”曹聲鏈説。

  林票也帶來村民意識的轉變:“現在大家覺得村裏的每棵樹都和自己息息相關,保護山林的意識有了很大提升。”

  此外,沙縣農商銀行還為梨樹村授信5000萬元,村民直接拿林票可進行抵押,銀行根據個人信用、林地面積等綜合考評,最高能給予30萬元的授信。

  村民樂培桂從事林業經營十多年,手中的林票讓他看到了商機。“林木價值肯定是逐年遞增,就像原始股一樣,如果有人願意出售,我想收購一些。”

  一張張林票,讓過去難流通的林權實現證券化,打破森林資源流通性差的壁壘,吸納更多的社會資本進山入林,力爭實現資源變資産、股權變股金、林農變股農。

  據了解,三明市今年將在12個縣(市、區)全面推廣林票改革。完善林票資本權能,對接商業銀行,讓林票可以作為向金融機構申請質押貸款的憑證,享受低息貸款,並作為優質資産擴大信貸額度。推進林票信息化建設,開發數據庫及交易平臺,探索“區塊鏈+林票”,實現林票登記等手續信息化辦理。(福建日報記者 方煒杭 通訊員 許琰 肖首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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