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福建省委宣傳部關於開展2020年度福建省地方戲曲扶持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根據《福建省地方戲曲扶持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閩財教〔2019〕14號)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開展2020年度福建省地方戲曲扶持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於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精神,堅持“二為”方向、“雙百”方針,堅持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堅定文化自信,堅守中華文化立場,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自覺承擔起“舉旗幟、聚民心、育新人、興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務,傳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推動福建戲劇及地方戲曲藝術事業繁榮發展。
二、資助範圍
主要包括福建地方戲曲、京劇、越劇、話劇、歌劇、舞劇、曲藝等項目。
1.重點劇目創作、排演;
2.重點傳統劇目的傳承和保護;
3.戲曲人才和觀眾培養;
4.戲劇、曲藝相關史料搶救與保存;
5.戲劇、曲藝重大理論研究;
6.優秀劇目展演和傳播;
7.重點院團設備購置、設施修繕;
8.其他符合資助條件的戲劇、曲藝項目。
三、2020年度資助重點
1.關照人民生活,表達人民心聲,紮根本土,深植時代的創作項目。
2.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中國共産黨成立100週年、抗日戰爭勝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5週年、辛亥革命爆發110週年等重要時間節點開展的創作項目。
3.圍繞福建省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福建省紅色文化保護、傳承和弘揚工程及福建省文藝精品創作“五大工程”的創作項目。
4.圍繞福建特色文化品牌建設,具有鮮明八閩文化特色和重要歷史文化價值的項目。
5.有利於幫助未成年人樹立正確理想信念,健康向上的少兒題材項目。
6.有利於增強福建文化影響力,推動中華優秀文化“走出去”的項目。
7.福建優秀青年戲劇人才,急需的、緊缺的戲劇專業人才,戲劇理論評論人才等培養項目。
四、申報條件
1.福建省各級文化行政事業單位、在福建省依法註冊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文化類企業單位;具有福建籍戶口的個人。
2.與我省文化單位合作、創作內容反映福建歷史文化及現實生活的外省作者。
3.申報項目若是聯合創作的,須明確一方作為申報主體,並附上合作者授權書。
4.2015年以來使用本專項資金未發現項目實施存在問題,未發現整改不合格的文化單位或個人。
5.同一創作單位原則上申報項目不超過2件,個人不超過1件。
五、申報程式
各設區市委宣傳部、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宣傳部,福建日報社、省文化和旅遊廳、省廣播電視局、省文聯、省廣播影視集團、海峽出版發行集團作為2020年度福建省地方戲曲扶持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推薦單位。
原則上不接受通過非指定申報單位的申報及個人直接申報。
六、申報材料
1.《2020年度福建省地方戲曲扶持專項資金項目申報表》(可在東南網www.fjsen.com下載);
2.申報劇本創作項目,須提交3000字以上的內容梗概(含創作目的、劇本構想、主題追求、人物小傳)或劇本大綱。
3.申報劇目排演,須提交劇本。
4.申報劇目展演和傳播,須提交劇本和音像資料。
5.所有材料須以紙質形式(錄音、錄影等可以光碟或U盤形式)報送,一式10份,均不予退回,請自行備份。
七、申報時間
各申報推薦單位須在2019年6月30日前將推薦申報項目清單及材料報送省評審辦,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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