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驢友”長城做飯 熏黑墻面

2017-12-13 13:41:29|來源:北京晨報|編輯:王菲|責編:董健雄

  近日有網友爆料稱,12月9日中午,一隊“驢友”在密雲古北口蟠龍山長城一敵樓內生火做飯,把長城墻面熏得烏黑(見下圖)。昨日,北京晨報記者從景區負責人處了解到,該隊“驢友”是從長城河北段進入,並未購票,長城志願者在趕到時火已熄滅,具體情況還在調查中。律師認為,“驢友”在長城上做飯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逃票也屬違約行為。

  “驢友”長城上生火做飯

  蟠龍山長城風景區位於密雲古北口鎮,日前據網友爆料,這裡的敵樓變成“驢友”埋鍋造飯的地點。記者從網友爆料的照片中看到,一名男子守在敵樓內的墻邊生火做飯,由幾塊石碓壘砌的“灶臺”上明火燒得正旺,“灶臺”上的鍋冒著熱氣,而同時長城的墻壁已被熏得漆黑。

  昨日下午,記者從蟠龍山長城景區負責人宋經理處得到證實,12月9日中午,景區內確有此事發生,照片由當時同在敵樓內的其他遊客拍攝。宋經理介紹説,該敵樓的位置位於長城東段,靠近河北省處,這些“驢友”正是從河北段進入景區的,且未購買景區門票。

  “這段長城全長約5公里,當時長城管護員正從西邊來,走近時發現有煙趕緊過去檢查。”宋經理表示,“驢友”發現有人來就跑掉了,只留下了兩個人,“我們當時沒有權力查看他們的有效證件,就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

  宋經理告訴記者,目前該處墻面仍留有被熏黑的痕跡,是否修復還要等事情調查結束後文物部門的意見。

  “驢友”行為被指違法

  北京煒衡律師事務所的馬飛律師認為,“驢友”的行為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3條規定,即“刻劃、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損壞國家保護的文物、名勝古跡的,違反國家規定,在文物保護單位附近進行爆破、挖掘等活動,危及文物安全的,將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馬飛律師説:“現在天干物燥,野外用火易引發火災,更何況是文物,這樣給文物造成的影響是不可逆的。”

  同時,馬飛律師指出,“驢友”未從官方購買門票便擅自進入景區,這樣的逃票行為屬於違約,若其間擾亂公共秩序,也屬違法行為。(北京晨報熱線新聞記者 田傑雄 線索:馬先生網友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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