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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向山西反饋專項督察情況

發佈時間:2019-05-07 09:18:59 | 來源:山西日報 | 編輯:陳佳 | 責編:石麗敏

  原標題: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山西省反饋“回頭看”及專項督察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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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山西省開展“回頭看”情況反饋會會場。山西日報記者 李聯軍攝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重要決策部署,2018年11月6日至12月6日,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山西省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針對大氣污染防治統籌安排專項督察,並形成督察意見。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督察組于2019年5月6日向山西省委、省政府進行反饋。督察組長朱之鑫通報督察意見,山西省委書記駱惠寧作講話。山西省委副書記、省長樓陽生主持反饋會。督察組副組長黃潤秋和督察組有關人員參加會議。

  督察認為,山西省委、省政府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環境保護倒逼轉型發展,大力實施污染防治攻堅戰,督察整改工作取得積極進展和成效。

  山西省委、省政府認真部署推動督察整改工作,明確“整改一定要真改、為人民利益而改,寧可犧牲點國內生産總值,也要把環境保護指標提上去”。成立由山西省委、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雙組長”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建立省市縣三級黨政領導領辦工作機制,共領辦各類整改任務1463項。實施臺賬管理,定期調度、及時預警、適時督辦,並將整改驗收銷號情況全面公開,接受社會監督。修訂出臺多部地方法規,制訂空氣品質改善量化問責辦法,出臺城市環境空氣品質改善獎懲方案,責任追究與經濟獎懲兩手並重,推動責任落實。

  全省鋼鐵、化工、水泥等行業全面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燃煤機組超低排放改造任務基本完成。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治理,啟動以汾河為重點的“七河”生態保護與修復工作,治污、調水、增濕、清淤、綠岸五措並舉,汾河谷地地下水位持續回升,晉祠泉係的清徐平泉重新出流,汾河沿線美化和濕地建設推進迅速;桑幹河朔州河段共清理淤泥257萬方、垃圾163萬方,浚河117公里,部分河流重新煥發生機。退出煤炭過剩産能6750萬噸,煤礦數量首次降至千座以內。2018年1-10月,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8.8%。國家考核的地表水監測斷面中,水質優良斷面達到35個,超過考核目標要求。將生態建設和脫貧攻堅有機結合,培育家庭林場、林業合作社等5000多個,推進太行山、呂梁山生態脆弱區生態修復。

  山西省十分重視此次“回頭看”工作,邊督邊改,立行立改,推動解決一大批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截至2019年3月,督察組交辦的群眾舉報問題已基本辦結,其中責令整改580家;立案處罰218家,罰款2356萬元;立案偵查11件,拘留5人;約談304人,問責307人。

  督察指出,山西省督察整改雖然取得積極進展,但仍然存在思想認識不到位,責任落實不夠有力等問題,一些領域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虛假整改等問題還比較突出。

  一是思想認識不到位。山西省一些地方和部門領導幹部對全省生態環境面臨的嚴峻形勢缺乏清醒認識,工作中存在畏難情緒;一些地方和部門新發展理念樹得不牢,政治站位不高。山西省結構性污染問題突出,但一些地方還沒有擺脫對“煤焦電”産業發展路徑依賴,甚至違背國家政策要求,放任焦化産能快速擴張。全省當前在建焦化項目8個,涉及新增産能1070萬噸;擬建項目10個,涉及産能指標1336萬噸。山西省發改委、經信委2017年11月聯合印發《山西省焦化産業佈局意見》明確提出“太原全市嚴禁新建、擴建焦化項目”,但僅過兩個月,兩部門就乙太原市保留焦化産能有其合理性為由,建議山西省政府同意清徐縣通過産能置換,新建、擴建焦化項目,且太原美錦焦化等3個項目共計700萬噸焦化産能已獲備案。晉中市明知平遙縣不屬於焦化園區規劃範圍,仍對平遙煤化集團134萬噸新建焦化項目予以備案,並作為2018年度重點項目推動。

  陽泉、晉城、晉中、長治等地市,作為全省大氣污染治理重點城市,沒有落實煤炭消費總量負增長的要求。2017年,4市煤炭消費量不降反升,同比分別增長286萬噸、123萬噸、118萬噸和56萬噸,其中陽泉市同比增加37.1%。山西省發改委僅對減煤方案進行備案,從未督辦考核,全省2017年煤炭消費總量達到3.22億噸,同比增長2200萬噸,其中重工業用煤增長2254萬噸。

  一些地方黨委、政府對待督察整改態度不認真、不嚴肅,在制訂整改方案時,照搬照抄,甚至弄虛作假。太原、臨汾等地市整改方案中多處提到對其他地市的整改要求,甚至出現“對朔州、運城等地市開展省級督察”等字樣,明顯照抄山西省整改方案。長治市煤炭工業局2017年8月4日印發實施的整改方案,竟引用2017年9月11日和27日印發的文件作為依據;晉中市榆次區整改方案印發時間居然早于督察反饋時間。大同市將未完成水污染治理目標任務的城區和陽高縣評為2017年度優秀縣區。太原市迎澤區、呂梁市嵐縣等地在未實施集中供熱的情況下,以大氣污染防治為名,不分青紅皂白地禁煤,影響群眾溫暖過冬。

  二是責任落實不力。長治市對督察整改工作重視不夠,沒有制訂整改方案,簡單用山西省整改方案所列任務臺賬代替,下轄14個區縣中,10個未制訂整改方案,整改任務一交了之。市住建局擅自將污泥餐廚垃圾處置項目的建成時限由2017年底推遲到2018年底。運城市及新絳縣兩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對高義鋼鐵公司疏于監管,企業違法違規,長期將産生的數百萬噸鋼渣隨意傾倒于村莊農地上,佔用耕地37.31畝,其中橋東村填埋點距離汾河不足400米,對汾河水環境構成嚴重威脅。

  山西省能源局對煤質管控工作履職不到位,直至2018年7月才部署設置民用潔凈煤供應點;省市場監管局沒有對散煤銷售環節管控和煤質抽查檢測工作進行部署。全省散煤煤質超標問題突出,呂梁市煤炭局對全市散煤消耗量底數不清,忻州市民用煤質管控職責不清,太原、臨汾等地市未開展散煤煤質抽檢工作。督察組隨機採集太原、臨汾等5市57個民用散煤樣品,經檢測不合格率高達53%,其中太原市12個煤樣無一合格,臨汾市10個煤樣中9個不合格。原省環保廳和原省經信委小火電機組改造工作慢作為,致使山西鋁業公司、中鋁山西新材料公司的12台小火電機組未按期完成改造目標。

  三是敷衍整改問題突出。呂梁市及文水縣擅自將工業聚集區污水處理工程完成時限由2017年底前放寬至2018年12月,直至“回頭看”時仍在試運行,每天近4000噸超標廢水排入磁窯河。現場檢查發現,還有部分高濃度廢水直接排入附近滲坑,滲坑已存儲約6萬立方米污水,監測數據顯示,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濃度分別高達2100毫克/升和67毫克/升,超出地表水Ⅴ類標準51.5倍和32.5倍,環境污染和風險問題十分突出。針對配套污泥處置設施“先天缺失”問題,文水縣政府不回應,不解決,大量污泥直接堆存在廠區周邊。

  晉中市對黑臭水體整治不力。瀟河沿線的源渦村段退水渠治理滯後,水體依然黑臭;其餘黑臭水體雖已截污納管,但由於下游正陽第二污水處理廠三期工程未按期完成,每天仍有1.2萬噸污水直排太榆退水渠。此外,太谷縣第一污水處理廠、應急污水處理站長期超標排放。2017年以來,晉中市汾河王莊橋南斷面水質持續為劣Ⅴ類,沒有達到考核目標。

  呂梁市未按整改方案要求關停大土河焦化熱電二分廠2台1.2萬千瓦機組,針對第一輪督察交辦的鑫海化工公司環境違法舉報問題,在未深入調查的情況下即上報舉報不屬實,與企業擅自停運環保設施、非法轉移處置危險廢物等違法行為不符。另外,太原市在設定整改時限時拍腦袋,將原本合同工期分別為14個月和24個月的污泥處理處置中心和3000噸/日生活垃圾焚燒電廠項目,定為4個月和16個月,罔顧實際、無法落實。

  四是表面整改、虛假整改問題依然存在。晉中市左權鑫源熱電公司僅關停第一輪督察點名的一台2.5萬千瓦小火電機組,其他落後産能依然保留,多部門還為其“包裝洗白”。鑫源熱電公司還違規啟用鍋爐,未配套建設煙氣脫硫及在線監控設施,長期超標排放。原山西省經信委對該企業已淘汰産能“死灰複燃”失察;左權縣對企業違法行為視而不見,縱容企業“帶病”運行,甚至在督察組調查期間提供虛假材料。

  太原市侯村垃圾填埋場長期違規處置垃圾滲濾液,環境風險隱患突出,相關部門不但不予監管,反而為其違法行為“開綠燈”。該填埋場滲濾液産生量遠超處置能力,太原市城管委違規同意將滲濾液排入污水管網,2016年2月至今已累計排放35萬噸;市環衛局竟然向市環保局發函,要求對污水處理廠可能産生的超標現象免於處罰。

  專項督察發現,近年來山西省在大氣污染防治方面雖然做了許多工作,但結構性污染問題依然突出,環境空氣品質不容樂觀。

  部分行業大氣環境問題突出。山西省焦化、球團、碳素等重污染行業環保設施水準不高,污染嚴重。督察組抽取太原、臨汾等6市14家焦化企業熄焦水進行檢測,12家存在超標問題,其中10家揮發酚超標,平均超標174.3倍。忻州市代縣現有44家球團企業,共67台豎爐,落後産能佔比高達60%。忻州市及代縣違反國家産業政策,以“煤改氣”替代關停取締,違規保留22台8平方米以下豎爐,事實上部分企業至今未接通燃氣管網,“煤改氣”形同虛設,多家企業仍採用國家明令淘汰的一段式煤氣發生爐。

  清潔取暖推進力度不足。截至2018年11月底,山西省“氣代煤”實際改造完成88.59萬戶,但僅通氣61.33萬戶,整體通氣率約70%,大同、運城、朔州等市通氣率分別僅為3.1%、20.3%和44.8%,群眾意見很大。由於財政補貼政策不到位,陽泉市部分已通天然氣的住戶又恢復燃煤取暖。燃煤小鍋爐淘汰不徹底,生態環境部2018年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監督發現,全省8個市仍有512台燃煤小鍋爐未淘汰到位。

  機動車污染控制乏力。重型柴油車路檢路查工作流於形式。呂梁市、晉中市貨運車輛日均通行量均達數萬輛次,但2018年1-10月,呂梁市路檢路查1063輛,處罰7輛,處罰金僅700元;晉中市路檢路查3222輛,處罰2輛,罰金僅200元。工商部門油品品質監管不到位,2018年1-10月,經營單位抽檢覆蓋率僅為11.3%,油品批次覆蓋率僅為0.13%;由於管控不力,抽檢發現的不合格油品在檢測期間又基本流入市場。

  另外,揚塵管控不力,2018年10月,太原市、陽泉市降塵量分別高達15.0和14.8噸/平方公里,在“2+26”城市中居首。朔州市山陰縣石料企業群粉塵污染突出,道路兩側植被附著厚厚的白灰;晉中市307國道、臨汾市232省道等主要運輸通道的部分路段積塵嚴重,大車經過塵土飛揚;督察組隨機抽查太原、晉中等4市12處工地,發現10處揚塵管控不到位。

  督察要求,山西省委、省政府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正確處理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關係,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要堅守陣地,鞏固成果,將推動污染防治攻堅與産業結構升級、能源結構優化統一起來,切實推動焦化、鋼鐵、火電等行業污染治理和轉型升級,強化散煤和揚塵管控,實施柴油車污染治理攻堅行動。全力推進汾河、桑幹河等重污染河流環境治理攻堅和水體達標。加大固體廢物監管力度,堅決遏制亂堆亂倒行為。要依紀依法嚴肅責任追究,對失職失責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並按有關規定嚴肅、精準、有效問責。

  督察強調,山西省委、省政府應根據督察反饋意見,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國務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山西省委、省政府處理。

  駱惠寧表示,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的意見,既充分肯定我省環保督察整改取得的積極成效,又明確指出了尚存在的不少問題,提出了整改意見和建議。全省各級黨委政府要把抓好反饋問題的整改作為推動工作的重大機遇,始終保持自我革命精神,堅定不移以環保倒逼轉型發展,堅定不移以超常舉措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確保黨中央關於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在我省得到全面、正確、有效的貫徹落實。

  駱惠寧強調,要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站在轉型發展、永續發展的戰略高度,清醒把握環保工作形勢,切實增強政治自覺、思想自覺、行動自覺,以人一我十的拼勁和韌勁,擔起建設美麗山西的歷史使命。要在前期邊督邊改、立行立改取得階段性成效的基礎上,拿出過硬舉措,從嚴從實制定整改方案,對個性問題緊盯不放,對共性問題專項整治,半年內集中解決一批突出問題。要遵循規律加強系統治理,把生態環保與推動工業“結構反轉”、加快産業升級有機統一起來,與打造全國能源革命“排頭兵”、深化轉型項目建設年、開發區改革創新發展等重點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再研究出臺、集成落地一批改革舉措,實現經濟轉型發展與加強生態環保互促共進。要堅持以強有力的組織領導為保障,堅持黨政領導領辦機制,緊盯環保突出問題,敢於動真碰硬,層層壓實責任。有關方面對督察組移交的有關問題,要深入調查核實、厘清責任,依紀依規處理,同時依法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

  駱惠寧強調,近年來,全省圍繞“六個綠色”重點任務持續發力,生態環保工作水準、生態環境品質狀況、經濟發展方式與動能都發生了重大而積極的變化,初步形成生態文明建設新格局,但依然面臨“三個重於全國”的生態環保形勢,要把抓好督察整改與鞏固拓展“改革創新、奮發有為”大討論成果結合起來,牢固樹立一流理念、一流標準,以真改實改、為人民利益而改的負責態度,狠抓反饋意見整改,在生態環保領域來一場深刻的革命,讓人民群眾不斷感受到生態文明建設的新進展新變化,努力走出一條以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品質發展新路子。

  樓陽生在主持時強調,全省各級各部門要第一時間抓好傳達學習,按照駱惠寧書記講話要求,樹立鮮明的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強化整改舉措、壓實整改責任,以“不貳過”的決心和“釘釘子”的精神,一件不落、一刻不松地抓好整改落實工作,協同推進經濟高品質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準保護,推動全省生態文明建設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反饋會以視頻形式開到市一級。山西省委、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省政協有關負責同志,山西省法院、省檢察院主要負責同志,山西省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在主會場參加會議。(山西日報記者 尚慧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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