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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出臺餐飲業分餐制公勺公筷服務規範

發佈時間:2020-08-14 09:11:24 | 來源:山西日報 | 責編:石麗敏

  原標題:我省出臺餐飲業分餐制公勺公筷服務規範 配備要足夠數量,外觀要明顯區別於自用餐具

  8月6日,省商務廳、省文旅廳、省衛健委、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文明辦5部門決定在全省餐飲服務場所全面推廣《山西省餐飲業分餐制、公勺公筷服務規範》(以下簡稱《服務規範》),規定分餐制的分餐形式及服務要求,公勺公筷使用的術語和定義、配置、使用、服務、衛生消毒、宣傳引導等要求。

  《服務規範》適用於各類餐館、賓館、飯店等提供餐飲服務的餐飲企業和集體供餐單位,家庭聚餐也可參考。餐飲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各類飯店餐飲服務單位要通過電視、電臺、網絡、電子顯示屏、海報、提示牌等各種載體,廣泛宣傳公勺公筷行動、文明就餐行動。各類飯店餐飲服務單位應在餐飲場所(大廳及包廂)張貼宣傳海報、標語,在餐桌上放置提示卡,營造“使用公筷公勺,健康文明用餐”氛圍。

  《服務規範》明確餐飲企業應依據就餐需求確定分餐模式,還對廚房分餐、服務台分餐、餐位分餐、自助餐等分餐服務做了詳細規定。並要求對服務人員開展分餐制、公勺公筷使用要求和服務流程等的培訓,提升分餐服務品質和水準。用餐前和用餐時,主動宣傳和引導就餐者使用公勺公筷,介紹公勺公筷的使用方法,隨時提醒和糾正。各類飯店餐飲服務單位要配備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足夠數量的公勺公筷,配備數量應按照店內就餐時最大客流量對應配備。卡座、散座、大廳堂食,推行公勺公筷制。按照“一菜一公筷、一湯一公勺”的原則,配設公筷或公勺。公勺公筷外形尺寸、顏色、材質應當明顯區別於自用勺子、筷子,可以在公勺柄處、公筷粗端分別標識“公勺”“公筷”字樣,尺寸要大於或等於自用勺子筷子的尺寸,避免混用。公勺公筷不得與嘴接觸,不得使用公筷公勺夾取或盛取個人餐具中的菜食,餐後剩餘食品打包或撤盤,應使用公勺公筷。(山西日報 記者閆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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