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兩部委發文鼓勵 汽車分時租賃迎來“春天”

2017-06-02 來源:環球網汽車 編輯:王強

  6月1日,由交通運輸部會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研究起草的《關於促進汽車租賃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為期兩周。

  記者發現,《徵求意見稿》明確提出鼓勵分時租賃發展,並對如何發展提出諸多指導性意見。

  明確分時租賃是汽車共享

  《徵求意見稿》明確表示,分時租賃,也稱為汽車共享,是以分鐘或小時等為計價單位,使用9座及以下小型客車,利用移動互聯網、全球定位等信息技術構建網絡服務平臺,為用戶提供自助式車輛預定、車輛取還、費用結算為主要方式的汽車租賃服務,是傳統汽車租賃業在服務模式、技術、管理上的創新,改善了用戶體驗,為城市出行提供了一種新的選擇,有助於減少個人購車意願,一定程度上緩解城市私人小汽車保有量快速增長趨勢以及對道路和停車資源的佔用。

  汽車分時租賃公司EVCARD CMO黃春華認為,《徵求意見稿》鼓勵大家從人人擁有車轉變為人人有車用。在未來的3~5年,會有三個重要因素導致分時租賃崛起,分別是勞動力成本逐年上升,最終把需要人力的服務逼向高端領域;私家車的一個重要屬性喪失,就是通勤工具的屬性;90後成為社會主體消費人群後價值觀念的轉變。在更長的8~10年內,分時租賃會明顯緩解整個社會機動車保有量的快速增長趨勢。

  綜合城市情況確定發展定位

  《徵求意見稿》指出,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會同住房城鄉建設(規劃)部門綜合考慮城市經濟發展、交通出行結構、汽車保有量、停車資源等現狀,在堅持公交優先發展戰略的前提下,考慮分時租賃非集約化出行的特點,合理確定分時租賃在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的定位,研究建立與公眾出行需求、城市道路資源、停車資源等相適應的車輛投放機制,使其與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車等出行方式協調發展,形成多層次、差異化的城市交通出行體系。

  黃春華認為,《徵求意見稿》明確了這一點:分時租賃是公共交通體系的有效補充。同時充分認識到了分時租賃,尤其是電動汽車分時租賃,雖然是以出行服務的形態出現,但不是個單純的交通問題,涉及到國家産業政策、城市經濟、空間佈局以及充電基礎設施、智慧電網、停車管理等多方面的問題。

  鼓勵新能源汽車開展分時租賃

  《徵求意見稿》明確表示,鼓勵城市商業中心、政務中心、大型居民區、交通樞紐等人流密集區域的公共停車場為分時租賃車輛停放提供便利。鼓勵探索通過優惠城市路內停車費等措施,推動租賃車輛在依法劃設的城市路內停車泊位停放,在不增加城市道路擁堵、不影響其他社會車輛停放的情況下,提高路內停車泊位的使用效率和租賃車輛的使用便利度。對使用新能源車輛開展分時租賃的,按照新能源汽車發展有關政策在充電基礎設施佈局和建設方面給予扶持。

  目前來看,除個別品牌外,幾乎所有的分時租賃車輛都是新能源汽車,《徵求意見稿》明確鼓勵發展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顯然和我國發展新能源汽車産業的國家戰略相契合。

  規模化、網絡化、品牌化發展

  有統計顯示,目前全國有6000多家汽車租賃業戶,租賃車輛總數約20萬輛,市場規模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增長。分時租賃企業40余家,車輛總數超過4萬輛。

  《徵求意見稿》指出,推動規模化、網絡化、品牌化發展。鼓勵汽車租賃經營者通過兼併重組、合資合作、上市融資等方式,提升規模化水準。支持汽車租賃經營者通過特許經營、連鎖經營、戰略聯盟等形式,擴大網絡覆蓋範圍,優化經營網點佈局,為消費者提供“一點租多點還”、“一城租多城還”的租賃服務,不斷提升服務體驗。引導汽車租賃經營者加強品牌建設,創新經營服務內容,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

  黃春華認為,“一點租多點還”、“一城租多城還”,這需要運營商有強大的平臺和運營能力,一般小規模運營商不可能做到。“現在中國大陸,分時租賃車輛規模超過5000輛汽車的,不超過5家企業,其他都是規模小、運營覆蓋區域有限、服務能力不足的運營商。”黃春華説,“所以,分時租賃企業要根據自身的能力、 資源,結合政策與環境,制定自身的發展策略。同時,分時租賃屬於剛剛起步,還未到兼併重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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