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加強智慧網聯新能源汽車産品召回、生産一致性監督管理與規範宣傳的通知(徵求意見稿)》13日發佈,從即日起至9月15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徵求意見稿共包含加大智慧網聯新能源汽車缺陷調查與召回管理力度、強化智慧網聯新能源汽車生産一致性監督管理、加強企業廣告活動和商業宣傳行為監督、強化智慧網聯新能源汽車事件事故報告與深度調查4方面內容。
徵求意見稿提出,企業向消費者提供有關智慧網聯新能源汽車駕駛自動化等級、系統能力、系統邊界等信息時,應當真實、全面,不得做虛假、誇大系統能力或引人誤解的宣傳,確保消費者正確理解和駕駛智慧網聯新能源汽車。企業在組合駕駛輔助系統或功能命名及行銷宣傳中,不得暗示消費者可以視其為自動駕駛系統、具備實際上並不具備的功能,防止駕駛員濫用。
徵求意見稿還提出,企業未經備案不得開展OTA升級活動,不得將未經充分測試驗證的軟體版本推送給用戶,不得通過OTA方式隱瞞缺陷,確保生産的搭載組合駕駛輔助系統的智慧網聯新能源汽車産品與準入産品一致,並承擔産品安全責任。
據徵求意見稿,市場監管總局將加大對企業廣告活動和商業宣傳行為中誇大組合駕駛輔助功能、欺騙或誤導消費者等情形的監督檢查力度,組織召回技術機構開展過度宣傳等問題的技術認定工作,並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開展專項聯合調查,依法做好整治規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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