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交通運輸部3部門聯合印發通知,啟動2026年縣域充換電設施補短板試點申報工作,計劃在全國支持59個聯合試點縣,加快補齊農村地區公共充換電設施短板,進一步釋放新能源汽車消費潛力。
根據3部門此前的部署,2024年至2026年,按照“規劃先行、場景牽引、科學有序、因地制宜”的原則,開展“百縣千站萬樁”試點工程,加強重點村鎮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規劃建設。中央財政將安排獎勵資金支持試點縣開展試點工作。省級層面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把具體工作落實落細。地方各級有關部門在土地、電價、服務費等方面積極出臺相關政策,形成政策合力,有效補齊農村地區公共充換電基礎設施短板,力爭實現充換電基礎設施“鄉鄉全覆蓋”。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財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表示,近年來,隨著新能源汽車在農村地區的普及,公共充換電設施的建設具備現實必要性。從現階段來看,如果單純依靠市場的力量來推進農村充換電設施的普及,仍有一定的資金壓力。通過財政支持,在新能源汽車保有量相對較高的農村地區,統籌推進綠電使用與充電基礎設施普及,是一個比較好的方式。
通知明確,支持兩個及以上縣聯合申報,聯合試點縣應明確一個牽頭縣,申報聯合試點縣的牽頭縣所在地級市2025年汽車保有量應不低於25萬輛。
通知提出,鼓勵綠電應用。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於擴大綠電應用的決策部署,對於通過光伏發電的充換電場站,“自發自用”電量超過總充電量40%的,其“自發自用”年度總充電量可按1.2倍折算。2024年至2025年通過備案的試點縣參照執行。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白景明認為,通知體現了兩方面的考量。一方面是促進綠色發展。發展新能源汽車,推動綠電的應用,有助於促進綠色發展。通過支持農村地區充換電設施建設,能夠有效保障新能源汽車的出行需求,進一步推動綠色産業與汽車産業發展。另一方面是提振消費,擴大內需。目前來看,我國新能源汽車的消費空間仍有潛力進一步提升。充換電設施佈局與車輛使用區域實現更好的匹配,特別是在廣大農村地區,配套設施的建設完善可以有效提升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的意願,為促進消費注入積極動力。
通知強調,加強財政資金管理。中央財政資金下達後,試點縣應加快預算執行進度,項目執行中要及時匯總整理相應資金支付憑證,按照有關要求完成績效評價,確保中央財政資金專款專用。
“為了確保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通知對試點名額的範圍以及鼓勵綠電的相關舉措作出了嚴格規定,這有助於保障政策落地見效。”何代欣認為,相關規定的落實需要精細的測算與嚴格的監督,相關部門需要緊密協同、密切配合,推動各項工作落實落細,同時在項目推進過程中應注重降低運行成本,注重財政資金的使用成效。
“從實踐角度來看,隨著試點覆蓋範圍的擴大,各地會積極爭取項目落地,為切實提升資金使用效益,應確保中央財政資金專款專用,資金到位後及時開工,儘快形成實際工作量,注重項目推進的效率,發揮出財政資金促進有效投資的作用。”白景明表示,從公共設施建設的角度看,應著力優選企業,推動有實力、有能力、具備社會責任感的優質企業參與,確保農村充換電設施建設能夠順利實施、穩步推進,保障農村地區公共充換電設施建設高品質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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