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北碚警方全面打擊非法捕撈犯罪
2020-11-13 17:24:05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編輯:付意菲責編:馮鈺穎

  國際在線重慶頻道消息(田渝兵):自開展打擊長江流域非法捕撈專項行動以來,重慶北碚警方協同相關部門,持續加大對非法捕撈、運輸、銷售的全鏈條打擊力度,先後偵破多起非法捕撈水産品案,抓獲嫌疑人32名,繳獲水産品22千克,有效維護了長江流域生態環境安全。

  9月2日晚,北碚區公安分局歇馬派出所在轄區重點水域開展打擊非法捕撈巡查行動。19時許,民警巡邏至天馬村梁灘河大磨灘瀑布段時,突然發現遠處河面漂起許多河蝦、小龍蝦、螃蟹等水生生物,岸邊一男子正奮力將一張漁網投入河中。民警上前將男子當場控制,並從身旁的塑膠袋中發現了河蝦、小龍蝦等水産品。經訊問,男子姓鄭,重慶北碚人,對使用農藥毒魚的非法捕撈犯罪行為,鄭某供認不諱。

  據鄭某供述,自己晚上剛吃過飯,就沿著河邊到了瀑布附近,將隨身攜帶的農藥撒到了水裏。等了一段時間後,鄭某發現一無所獲,遂將整個藥瓶丟入了水中。隨著藥力的沉澱和發揮,沒過多久,河蝦、螃蟹等水生生物逐漸浮了上來。正當鄭某將其收入網中時,被民警抓個正著。

  後經司法檢驗鑒定,在從案發現場繳獲的漁獲物體內,檢測出有效農藥成分。

  因在禁漁區、禁漁期內,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産品,鄭某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涉嫌非法捕撈水産品罪,已被檢察院批准逮捕。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六十三條規定,北碚警方已依法對其進行立案偵查,並於11月12日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警方提醒,毒魚與電魚、炸魚等都是禁止非法捕撈中的禁用方法,不僅嚴重破壞水域內水生生態壞境,還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危害性極大。長江流域十年禁漁,請廣大群眾警醒,不要為了圖手癮、嘴癮而觸犯法律,害“魚”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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