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投食”是假 “小姐姐”詐騙是真 南岸警方搗毀一家電子商務詐騙公司
“小哥哥明天我過生日,請我吃個生日蛋糕嘛!”如果你在網上認識一個聊得很投緣的美女,想讓你請她吃生日蛋糕,你會為她“投食”嗎?你要做了就受騙了。昨天,南岸區公安分局通報了一起剛破獲的利用美女聊天,騙受害者到指定平臺購買水果、甜品、蛋糕等食物的網絡電信詐騙案。
電商空手套白狼
“今年10月,我們發現重慶本地有家公司的行為異常。作為一家電子商務公司,這家公司短短半年有近百萬的營業收入,可是賣貨的平臺瀏覽量少得可憐,上面不僅連商品都沒幾樣,而且還沒有供貨商和商家入駐。”南岸區公安分局反詐中心的付警官説,明明沒有商品,卻能賣出貨物,難道是“空手套白狼”?
經過初步調查,南岸警方發現了問題。付警官講述了一個細節:“我們發現這家公司每個新入職的員工配備十部手機,每天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微信聊天。不僅如此,在節假日、下班回家後等非工作時間,員工還需要把這一大堆手機背回家接著聊。”這一系列反常的行為,表明這家電子商務公司幹著不可告人的勾當,隨著調查的深入,南岸警方終於發現這家所謂的電子商務公司,實際上是一家詐騙公司,裏面的員工按照事先擬定好的話術,用“小仙女”“美娜”“周雪夕”等網名,和男子虛擬交友,再以“互動定情信物”“索要節日禮物”等理由,要求受害人到該電子商務公司所在的虛擬店舖中購買水果、點心、蛋糕等美食。在南岸警方抓捕之前,幾乎每天都有十幾單貓山王榴蓮、芝士蛋糕被下單送給“小姐姐”,可這些商品實際上只出售不送貨。
避免穿幫標注信息
在鎖定了這家電子商務公司的主要成員後,10月20日,南岸區公安分局反詐中心火速出擊,在位於渝中區的某大廈裏,將以吳某、袁某為首的14名公司成員全部抓獲歸案。
據付警官透露,抓捕現場非常有趣:“我們在現場只發現了一名女性,其他13人全部是男性,也就是説聊天的‘小姐姐’基本都是男的。此外,我們在現場發現了員工培訓手冊,裏面全部都是詐騙的話術,教每個新員工如何定位自己的人設,如何引出受害者的感情,最後如何切入收割等各種套路。現場查扣的92部手機,每部手機都至少添加了100個微信好友,其中大部分微信名字都為字母+時間+地址+名字+工作命名。”
為什麼要這樣命名?據犯罪嫌疑人吳某交代,這種命名方式主要是為了避免穿幫。例如一個受害者的名字叫A3.10福建福州張哥塑膠加工廠,其中字母標明瞭受害人豪爽度,數字是具體認識時間,最後的地點、姓名、工廠名則是受害人信息。
精心編撰美女人設
為了讓受害人相信所聊的美女是真實存在的,這夥人還精心編撰了女主人設,其內容堪比狗血連續劇。付警官向記者展示了其中一個人設:“周雪夕,1989年出生,今年32歲,身高1米66、體重106斤,畢業于重慶某師範學校。父親周波,1960年出生,做點小生意;母親方敏1961年出生,初中老師。我在重慶某中學實習一年後,跟大學的戀人談婚論嫁,辭去老師工作出來一起創業。懷孕後無意中發現老公原來是渣男,出軌了大學的閨蜜,去理論發生推搡,導致胎兒流産,傷心之餘需要人安慰。現在我和人合夥在龍湖時代天街開了一家實體店,面積100平方米、月租金4萬元,主營燕窩海參之類的養生産品……”
考慮到部分受害人比較警覺,看不到真人都不會相信,於是由長相出眾的女犯罪嫌疑人夏某燕專門負責視頻連線,讓受害人看到美女後放鬆警惕。讓人無語的是夏某燕的真實男友就是犯罪團夥的頭目之一,對此付警官忍不住感嘆道:“讓自己的女友叫別人親愛的,然後進行詐騙,真不知道怎麼想的。”
重慶晚報-上游新聞記者 趙映驥 警方供圖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