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就重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訴武隆區全成通訊經營部及其負責人王某敏消費者權益保護民事公益訴訟一案組織召開訴前調解聽證會,原被告通過“雲上共享法庭”線上參與聽證,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作為支持起訴人和“老馬工作室”調解員線下參與聽證,同時還邀請了重慶市人大代表龔崇燕旁聽監督。
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重慶市武隆區全成通訊經營部負責人王某敏在未經客戶消費者同意的情況下,將到該經營部購買手機、辦理業務的消費者的電話號碼以及接收到的驗證碼,提供給他人用以註冊京東賬號。同時,王某敏用消費者購買的手機掃描他人提供的二維碼,下載、註冊、登錄抖音、淘寶、美團等APP平臺,參與相關活動,以此獲利10559.5元。
2021年7月6日,王某敏被公安機關傳喚到案。2022年6月6日,武隆區人民檢察院向武隆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被告王某敏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2022年6月13日,武隆區人民法院認定被告王某敏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1.2萬元。重慶市消委會作為對侵害眾多消費者信息權益提起公益訴訟的法律規定組織,認為武隆區全成通訊經營部及其負責人王某敏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取的消費者個人信息出售給他人,嚴重損害眾多不特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危害社會公共利益,特提起本案民事公益訴訟。
聽證會上,承辦法官告知了召開本次聽證的目的、意義及雙方的權利義務。原告重慶市消委會提出被告賠禮道歉、支付賠償金及承擔訴訟費、公告費的訴訟請求並出示了相應的證據,重慶市檢察院三分院作為支持起訴人闡述了支持起訴的意見和理由。
被告表示對案件的事實和證據均無異議,且已經深刻認識到錯誤,願意主動履行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並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鋻於被告的家庭情況及認錯態度,“老馬工作室”調解員引導原被告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在達成調解協議後,原告重慶市消委會表示人民法院通過公開聽證程式充分聽取原告、侵權行為人及其他利益相關方等意見,最大程度上保護公眾利益且維護了受損的社會公共利益,達到了本案的訴訟目的。重慶市檢察院三分院作為支持起訴人同意原被告雙方訴前調解,認同被告在聽證會上展示和宣讀其個人書寫的道歉信。
重慶市人大代表龔崇燕對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依法積極促進民事公益訴訟訴前調解、引入聽證程式的做法給予好評,認為訴前調解並公開聽證充分聽取各方意見,最大程度保護了公共利益,實現了“辦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據中國消費者協會法律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舉行訴前調解聽證是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結案方式的一項積極有益的嘗試,有利於案件公開公平公正審理,符合民事公益訴訟目的,既可以節約司法資源,又有助於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