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慶市公安局九龍坡區分局辦理了多起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其中甚至有上網課的中學生因出租個人名下微信號等社交賬號供電信網絡詐騙團夥使用,被詐騙用於實施電信網絡詐騙,這無疑值得家長、老師和學生多方警醒。
12月29日,重慶市九龍坡區反詐中心從浙江警方處獲得線索,稱當地一名群眾遭遇詐騙,案件關聯到九龍坡轄區居民小駱(化姓)的微信賬號,屬地二郎派出所隨即將小駱帶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
原來,最近幾個月,就讀于重慶市某中學的高二學生小駱一直在九龍坡區某小區家中上網課,因為網課軟體會員需要支付費用,於是便産生了找一份網絡兼職的想法。
12月21日,通過社交平臺,小駱找到一則“代挂QQ和微信,一天200至300元”的廣告,他覺得很合適,便添加了對方預留的QQ號,對方告知小駱,只需將自己的微信交給其登錄使用,其他的都不用管。
按照對方要求操作後,小駱卻並沒有得到承諾的“工資”,對方以“老闆跑了”“業務量太少”等為由,只向其支付了20元。而小駱登錄了自己的賬號後,發現對方用自己的微信號在朋友圈發佈了大量兼職招聘信息,但似乎的確“業務量少”,並沒有幾個人加自己微信好友。此外,小駱還發現自己微信部分功能因違規操作被限制了,感覺有點得不償失,便不再與對方聯繫。
了解情況後,辦案民警張楠陽對小駱展開了嚴肅的法制教育,小駱聽了民警的分析後,才恍然大悟,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自己不僅遇到了不正規的兼職招聘,更是在無意中成為了詐騙分子的幫兇!張楠陽介紹,在微信群和QQ群中經常會看到的微信租賃廣告,你不需要做任何事情,只需要出借自己的微信賬號,每天就能從上家那裏結算佣金,這對於很多人來説無疑是一筆不菲的收入,特別是在校缺乏社會經驗的學生們更容易上當信以為真。然而,租來的賬號往往被不法分子用於實施詐騙,詐騙分子看中的就是學生群體已實名且無異常交易的賬號。這些租來的微信帳號除了被用來實施詐騙,還很容易被詐騙團夥用來“洗白”手上的贓款,逃避監管部門和警方的追蹤。
九龍坡警方提醒:切勿為一時貪念、蠅頭小利,就將自己的QQ號、微信號出售或出租給他人,被詐騙團夥用於進行違法犯罪行為,造成被害人被騙錢款難以追回等嚴重後果。網課學習期間,家長要監督好未成年的學習生活,不要輕信網絡上拿著誘餌故意搭訕的陌生人,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社交網絡賬號、銀行卡等信息,同時要充分關注孩子用網過程中可能碰到的問題,為孩子上好網課保駕護航。(九龍坡區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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