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守原則,法治為本,這就是蘆振龍烈士給我們當代青年民警提供的精神指引。”5月26日上午,在“蘆振龍法青社”啟動儀式上,二郎派出所青年民警沈鑫分享了自己在警務實戰和英模教育中收穫的法治啟示。據悉,“蘆振龍法青社”是重慶市公安局九龍坡區分局團委今年打造的青年法學平臺,旨在引領全局廣大青年民輔警學法、守法、執法、宣法,強化公安青年法治意識、提高公安青年執法能力、搭建公安青年成長舞臺。
青年民警參觀“蘆振龍法青社”
啟動儀式上,來自九龍坡區公安分局各個所隊的青年民警們參觀了“蘆振龍法青社”學習陣地,聆聽了“法青社”民警分享的成長經歷和法治故事。
蘆振龍烈士生前係重慶市公安局九龍坡區分局石橋鋪派出所蘭花村見習戶籍民警。1999年5月27日,蘆振龍依法傳喚嫌疑人魏某,但是魏某夥同6名歹徒手持刀具暴力抗法,蘆振龍以一敵七倒在血泊,全身留下21處刀傷,年輕的生命定格在25歲。同年6月18日,公安部授予蘆振龍“全國公安系統一級英雄模範”稱號。
青年民警分享公安實務經驗
據介紹,“蘆振龍法青社”以英模命名、以社團的形式呈現,倡導分局公安青年向蘆振龍烈士學習,並將所學投身到公安事業中。這個尚在初創中的青年法治研習社團已經打造了三個平臺。其中,“法治學習平臺”倡導公安青年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提升公安青年法治素養,引導青年民輔警主動學習、提高執法能力;“法治交流平臺”則以線上社交平臺為載體,供公安青年交流法律學習心得、問題,將公安實務中遇到的法律問題在群內發起討論、合力解決;依託“法治實踐平臺”組織公安青年、公職律師等群體開展公安青年志願服務、公職律師反詐團等各類社會實踐活動。
“在‘法青社’,既有導師給我們指點迷津,也有同事之間的思想激蕩,對我們年輕人的成長非常有幫助。”基層派出所民警譚勤燕進入“法青社”後,其個人理論修養、業務能力都有較大的進步。
在青年民警李強看來,“法青社”同樣是一個普法平臺和服務平臺。“依託‘法青社’平臺,派出所積極組織青年民警與轄區的企業、學校等重點單位結成對子,定期舉行法治宣講進企業進校園進社區活動,開展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進一步提高了群眾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的法治觀念。”李強説。
據了解,“蘆振龍法青社”青年法學平臺建起後,九龍坡警方將致力於引導廣大青年民警提升法治素養,為警務實戰提供法治人才儲備;結合蘆振龍烈士的精神傳承,廣泛開展法治教育和英模教育;與蘆振龍母校西南政法大學開展共建活動,進一步擴大“法青社”影響力。(文/圖 九龍坡區公安分局)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