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斷提升他們的法治意識和法治素養是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題中之義。在學校、家庭、社會協同開展法治教育的過程中,如何讓青少年在習得法律知識的同時,養成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的思維習慣和行為方式?用項目化學習創新教學和課程樣態的實踐,為切實提升青少年的法治意識與法治素養提供了理念指引和實踐支架。
所謂的“項目”並不是傳統課程結束後的展示、表演、附加實踐或例證,而是從問題提出到設計製作,最終到展示成果的完整活動。項目化學習強調設計思維和對核心知識的理解,在做事中理解概念,形成專家思維,研發跨情境的遷移,引導學生將當下的讀書與做事(項目)、做人(素養)建立關聯,將學校學習與未來個人生活、校外學習實踐建立關聯。青少年法治教育可以憑藉“項目”的羽翼,實現學習時空的外延式發展和學習品質的內涵式突破。
按照項目化學習所覆蓋的知識範圍大小、對學校課程的影響力度,項目化學習的課程形態分為微項目化學習、學科項目化學習和跨學科項目化學習等。
開展微項目化學習
微項目化學習是指在課堂中為學生提供的15—20分鐘時段的探索性項目活動,或者在課外用類似實踐性作業的形式對某個內容或主題進行小探索。例如,在初中《道德與法治》八年級上冊第五課“做守法的公民”第三框題“善用法律”的教學過程中,教師可以設計書寫“民事起訴狀”的微型情境模擬類項目,引導學生在了解有關民事侵權行為的法律規範和基本原則的基礎上,結合與學生生活實踐相關的民事侵權行為,掌握書寫民事起訴狀的基本要求。微項目化學習將法律知識學習、書寫民事起訴狀的規範性“訓練”與關注學習過程的表現性評價有機結合起來,促進學生跨情境思考、轉換,為他們在今後生活中應對突發的民事糾紛“未雨綢繆”。
再比如,針對初中《道德與法治》八年級上冊第九課“樹立總體國家安全觀”的學習,可以組織學生在課外開展“調查社區群眾對國家安全法的認知情況”的微項目化學習,開展客觀的調研分析,了解社區群眾對國家安全法的認知情況,辨別他們對維護國家安全的態度是否積極,並在此基礎之上,共同研討解決方案,影響和帶動身邊人樹立總體國家安全觀,切實增強國家安全意識,以實際行動維護國家安全。此類問題調研類項目化學習需要學生在課外投入一定的時間進行材料收集、問題探究與小組合作,需要概念性知識、程式性知識等不同類型知識間的協調,凸顯了教學走向社會大課堂的實踐指向。
推進學科項目化學習
學科項目化學習聚焦于超越知識點的概念,強調突破單課時制,在更廣泛的空間、歷經更持久的時間、與更多元的夥伴展開闔作,實現學科概念原理、學科能力技能、學科思維方法之間的深度整合,促進學生在思考、認知和決策時表現出整體靈活性,獲得高品質的學習體驗。
例如,模擬法庭活動通過案情分析、角色劃分、法律文書預備、預演、正式開庭等環節模擬刑事、民事、行政審判及仲裁的過程,是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經典”項目,可以結合不同學段的法治教育相關要求,常態化推進。具體來説,模擬法庭活動要遵循青少年身心發展規律,結合青少年不斷擴大的生活領域、日漸形成的社會關係和逐步豐富的實踐活動,頂層設計既適合課程體系構建,又利於學生法治意識培育的活動主題,並結合學情和辦學實際有序開展。初中“道德與法治”課可以結合“勇擔社會責任”“維護國家安全”“履行公民義務”等學習主題,圍繞高空墜物、寵物傷人、拒絕服兵役等社會熱點,開展模擬法庭活動。高中“思想政治”課可以結合專門設置的“法律與生活”選擇性必修課程,圍繞維護人格權益、保障財産安全、構建和諧家庭、關注職場法治等學習主題,重點模擬與學生未來生活息息相關的民事訴訟活動。
嘗試跨學科項目化學習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強調,要在各學科課程中挖掘法治教育因素。以跨學科項目化學習推進青少年法治教育要求通過學科文化的課程整合,促使學習共同體建立法治與各學科之間的聯繫,使得法治教育全覆蓋。跨學科項目化學習不僅涉及學科觀念的差異,還涉及各學科關係、資源的協調,是不同學科間素養目標、驅動性問題、持續探究、全程評估的深度整合,對學校和教師更具挑戰性。基於此,跨學科項目化學習需要教師結合各學科課程標準、法治教育大綱等要求,展開跨部門跨領域合作,跨越學科的界限,提煉出跨學科的若干關鍵概念,並將其轉化為適合的驅動性問題,推動項目的漸次展開。
例如,作為具有統攝性、共通性的跨學科大概念,樹立生態意識,形成造福人類的態度和價值觀是高中思想政治、地理、生物等學科共同的育人指向。在開展高中綜合實踐活動的過程中,高中學校可以基於區域實際,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正式實施這一時政熱點,圍繞“為什麼要進行長江保護”“該如何進行長江保護”等驅動性問題,設計跨學科項目化學習活動,引導學生通過實地調研、文獻研究、撰寫研學報告等活動形式,從地理、生態倫理、法理等多維度深化可持續發展理念,切實培育責任擔當等中國學生發展核心素養。 (作者 江舟 南京師範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顧潤生 江蘇省中小學教學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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