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面推行中小學春秋假制度
2026-05-09 11:13:33來源: 中國教育報 責編:盧家傲

  原標題:福建全面推行中小學春秋假制度 全年不超過6天 嚴禁集體補課

  近日,福建省教育廳等十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實施中小學春秋假的指導意見》,在全省推行中小學春秋假制度。

  福建明確,春秋假原則上安排在春、秋學期中期,分別為4月至5月、10月至11月,春假、秋假時長各為2天至4天,全年總計不超過6天,具體天數由各地統籌確定。假期可與法定節假日、雙休日銜接,或結合學校實踐、文體活動開展;農村及沿海地區可結合農時、漁汛靈活調整。該制度重點在義務教育階段推行,各學段可錯時安排,九年級可結合備考彈性實施,鼓勵有條件的幼兒園、普通高中參照探索實施。

  福建提出,各地需鼓勵用人單位靈活安排職工帶薪年休假,方便家庭假期出行;文旅、體育等多部門要指導各類場館假期面向學生及家庭推出免費或優惠服務。針對雙職工家庭、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等群體的現實需求,需建立健全“黨政部門主導、學校社區協同、社會力量參與”的公益託管服務體系。各地教育、工會、共青團、婦聯等部門要指導學校、社區、青少年宮、兒童之家等陣地,在假期提供以看護為主,兼顧興趣培養、素質拓展的非學科類導向公益託管服務。

  此外,福建還要求,各地各校嚴守“雙減”要求,不得因春秋假加重學生課業負擔,假期原則上不佈置書面作業;嚴禁學校、教師組織集體補課,嚴禁與校外機構合作開展學科類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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