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廈門部分小學幼兒園新學期開始試點 放學後幫家長管孩子
廈門網訊(廈門日報記者 佘崢) 新學期,廈門部分公辦小學和幼兒園確定“放學後還幫管孩子”──三部門昨天發佈小學和幼兒園開展課後延時服務實施辦法。
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發佈的《廈門市推進小學和幼兒園開展課後延時服務工作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實施意見》)説,新學期,我市將在部分公辦小學和幼兒園試行課後延時服務,夏天可在學校待到18時,每生每月繳50元到60元不等,參與託管的老師,可獲得每小時60元報酬。
雖然課後延時服務工作還未正式展開,但已經引發家長和教師的熱烈探討。
孩子下午放學
遠早于家長下班
是辦法出臺的背景
目前我市小學放學時間,依據不同年級,冬天最早15:40,最遲16:30,夏天會推遲15分鐘到半個小時,而幼兒園一般也在4點半左右放學。
簡而言之,孩子的下課時間比雙職工父母的下班時間提早了許多,給一些家長帶來了困擾和不便。數據表明,截至去年底,廈門全市中小學生校外託管機構超過1700家,5萬多名中小學生入托。
市教育局説,課後延時服務,也是積極回應學生家長的現實需求和社會關切,進一步增強教育服務能力,促進學生健康成長,辦人民滿意的教育。
這裡有個背景,廈門的課後延時方案,是根據教育部、福建省的文件精神而制定,即其它地方也在推行。
嚴禁補課
嚴禁開展營利性活動
兩個禁令隨之而來
儘管新辦法大幕還未拉開,但是,《實施意見》已經預警:嚴禁補課,嚴禁開展營利性活動。
《實施意見》中提到,學校嚴格遵守規範辦學要求,嚴禁組織或變相組織集體教學或“補課”,嚴禁小學以開展課後服務為名壓縮教學計劃或正常教學時間。
此外,課後延時服務屬於課外公益活動,嚴禁以課後延時服務名義開展營利性活動。
誰能申請?
下午正常放學後有延時服務需要的學生。具體服務對象由小學、幼兒園確定。
管到幾點?
廈門的課後延時服務只管下午放學,夏令時段(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課後延時服務結束時間原則上為18時,非夏令時段課後延時服務時間原則上為17:30。服務時間不超過2課時。
安全如何保障?
《實施意見》談及了保障學生安全問題,指出:學校和幼兒園是校內課後延時服務的安全責任單位,制定並落實門衛登記、考勤、交接班制度和應急預案。
此外,《實施意見》還透露,我市將推行課後延時智慧服務,努力實現學生家長在線申請、自動統計、自動編班、離校告知等管理功能。
都要託管嗎?
《實施意見》説,課後延時服務要遵守三原則:自願、公益以及循序漸進。
也就是説,課後延時服務必須以家長自願報名、學生自主參加為前提,嚴禁以任何方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參加;其次,堅持公益性、非營利性原則,“相關部門要為開展課後延時服務學校、相關機構提供經費和政策支持”;再次,各區可選擇具備條件的學校和幼兒園先行試點,在試點基礎上,再逐步擴大課後延時的服務範圍和內容,提高服務水準。
哪些學校進行試點?
以公辦小學和公辦幼兒園為主先行試點,逐步推廣到社會力量舉辦的普惠性小學和普惠性幼兒園。
《實施意見》説,有實施延時服務的學校或幼兒園向家長公示提供課後延時服務的項目、內容、方式、費用標準等情況,有需要的家長自願提出申請並報名。
不過,《實施意見》並未公佈具體的試點學校名單。市教育局法規處表示,接下去將開會部署,要求各區提出試點名單。
還有誰能提供服務?
《實施意見》説,鼓勵多方參與課後延時服務,譬如説,鼓勵有資質、有條件的社區、青少年宮、校外活動中心等公益機構實施學生課後服務;鼓勵和支持文化、體育、科協、退教協、團委、工會、婦聯等單位向學校和幼兒園提供公益性服務活動。
在看管教師方面,鼓勵學校退休教師、社會熱心人士、志願者、家長等參與課後延時服務工作。
但是,嚴禁有不良記錄的機構和人員參與課後服務。
有哪些服務內容?
延時服務內容有兩類。
一是純粹的託管,即以學校教師為主,小學組織開展學生自主閱讀、完成作業等服務,幼兒園提供留園看護服務;
二是特色服務,即結合學校辦學特色和實際,由經教育主管部門認定的校外公益機構到校內組織開展體育、美育、科技等實踐培訓活動。
在看管人員配備上,要求小學按每30名學生配1名教師,如余數不足30名但超過15名也配1名教師,按每90名學生加配1名管理或教輔人員;幼兒園按每30名學生配1名教師和1名保育員,如余數不足30名但超過15名也配1名教師,按每60名學生加配1名管理或教輔人員。
此外,還要求學校或幼兒園負責衛生、安全等保障的人員按照正常教學時段配備,並安排一名值班領導負責協調管理。
怎麼收費?
課後延時服務的收費,以政府投入為主,家長成本合理分擔。
目前廈門制定的收費標準是:小學託管服務費的指導標準為每生每月50元,幼兒園託管服務費的指導標準為每生每月60元,按學期收取、按學期結算,每學期按4.5個月計算。對本市低保戶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託管服務費給予減免。
由於是以學期收費的,《實施意見》説,對學生繳費後申請退出延時服務,未接受服務或者接受服務未超過1個月的,應在接到申請的1個月內據實結算清退;但是,接受服務超過1個月的,可以不清退。
從《實施意見》看,託管費不能由學校直接收,“各區政府可指定市、區青少年宮作為收費單位”。
從目前測算,家長交的託管費並不能覆蓋到所有費用,《實施意見》要求各級財政部門要做好保障工作,即對參與課後延時服務的學校和幼兒園的水費電費、消耗品購置、設施設備維護更新等經費給予保障,對青少年宮等參與單位設備添置、人員聘請、勞務費不足部分等給予補助。
開展課後延時服務財政補助經費由市、區財政按4:6比例分擔。
老師有報酬嗎?
根據《實施意見》,學校、幼兒園等單位工作人員參與課後延時服務工作的,按人均每課時不超過60元(含60元)發放勞務費。
【兩大焦點】
為什麼最晚只託管到
傍晚六點?
《實施意見》昨公佈後,不少家長對課後延時服務的服務時間有意見,認為夏天到18時,冬天到17:30,正好和家長的下班時間重疊,應該再推遲。
市教育局答覆説,這個時間是根據省教育廳的文件制定,也考慮到正好課後2課時。
為什麼中午不能託管?
一些家長説,其實我們更需要的是中午的託管。
不過,從目前看,我市還無法全面推行午托。
學校午托之所以難以推行,有兩座山:配餐和午休。
有人覺得很奇怪,假如是學校沒有食堂,但是,社會分工如此發達,廈門不可能連學校配餐無法解決吧?事實是:如何確保食品安全的萬無一失,才是學校午托最大的坎,雖然説,食品安全監管有專門的部門,但一旦出事,鞭子最終還是落到學校,學校覺得自己沒有多餘的精力,來確保食品安全這一關。
其次,一旦學校解決了學生午餐,那麼,家長接下去會提出午休的要求,但是,目前廈門各所學校都面臨“挖潛擴容”,根本沒有辦法提供午休場所,這也是很多學校不敢輕易邁出解決午托的一大因素。
【佘崢説事】
嘗試培養獨立能力
如果你以為,廈門課後延時服務實施方案會獲得所有家長的掌聲,那就錯了!
昨天,有家長把這個方案形容為“雞肋”,原因是:課後延時服務結束時間和家長下班時間重疊,家長認為,應該再推遲,推遲到18:30,有的人説,那也不夠,我18:30才下班,還有的家長説,那麼晚,學校可不可以管晚飯?有一位家長甚至説,我希望學校暑假和寒假都開托班。
另一邊,老師們也炸開鍋:這意味著他們的工作時間又要延長。
昨天,雙方在本報微信公眾號“廈門招考”推送的消息留言區,針鋒相對:老師認為:有些家長太不知足;而家長對老師的抱怨也感到吃驚:現在老師怎麼這個樣子?10年前,我的老師補課一小時,學校才給1元。
有第三者在看了熱烈的爭論後,總結説,老師和家長針鋒相對的根源是:每一方都認為,自己在做不應該做的事──家長認為,學校就應該把孩子都託管起來,老師認為:學校就是教書育人的地方,難道還要照顧孩子的吃喝拉撒?
總之,現在家校的很多矛盾都在於:老師認為自己在做著家長該做的事,家長認為,我們在幹著老師該幹的活。
我們經常説,家校要各司其職,但是,現在,家長和學校連自己的職責的界限都模糊了。昨天有家長説,對於幼兒園和小學低年級,課後延時服務的確有必要,但是,對於小學中高年級的孩子來説,父母們是不是可以嘗試培養他們放學後獨自在家的生活能力?
各方對學校總是充滿了期望,除了學習,現在還有服務功能,但是,從課後延時服務的爭論,或許我們得承認一點:很多時候,我們的學校還沒有足夠的精力去應付各方的期望,需要借助各方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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