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8月21日訊(福建日報APP-新福建記者 卞軍凱)近日,福州市公安局發出通知要求:全面下放派出所交通違法窗口處理權限。今後,全市派出所交通違法窗口可以處理所有交通技術監控拍攝的適用簡易程式的交通違法行為,包括所有機動車在我省發生的,以及本市籍車輛在省外發生的交通技術監控拍攝的違法行為。
根據福建省公安廳、福建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聯合發出的《關於改進道路交通違法處理和罰款繳交工作的通知》,自2018年8月31日起,全省實行“一個窗口”。屆時,福州市所有交通違法窗口均能處理省內(含廈門)道路(含高速)交通技術監控違法和全部非稅收入代收銀行省內任一網點均可繳納交通違法罰款等便民服務舉措。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專稿”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國際在線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被授權人應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並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國際在線”網站一切自有信息産品的版權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並出示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信息産品。
4、對謊稱“國際在線”網站代理,銷售“國際在線”網站自有信息産品或未經授權使用“國際在線“網站信息産品,侵犯本網站相關合法權益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委託律師,採取包括法律訴訟在內的必要措施,維護“國際在線”網站的合法權益。
5、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播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不代表本網觀點。
6、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