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寧德8月28日電 (記者 呂巧琴 葉茂)記者28日從福建寧德市檢察院獲悉,2015年以來寧德市檢察機關起訴盜伐濫伐林木、非法採礦、非法佔用農用地等犯罪541人,督促“補植復綠”林地15024畝,種好寧德生態檢察“實驗田”。
寧德市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寧德市檢察機關堅持依法監督與支持配合併重,創新“山海協作、部門協作、多方聯動、靶向監督”舉措,凝聚生態執法司法合力,打贏“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堅戰。
穆陽溪是流經福安畬族人口聚居區的主要河流,是畬族群眾的“母親河”。早年因經濟社會發展和各項建設項目,禽畜養殖污染、非法礦山開發、非法採砂等問題屢禁不止,穆陽溪流域水污染成了畬族群眾最大的“心頭病”。
2014年下半年,寧德市檢察院和福安市檢察院決定與福安市“畬族人大代表之家”聯合開展調研,把穆陽溪流域生態保護作為服務生態文明建設的重點工作,開展“破壞環境資源專項立案監督活動”和“嚴厲打擊破壞林地違法犯罪專項行動”。
當時,黃某在工業園區租房進行電鍍加工,直接將未經處理的廢水排入地下水道流入溪中,嚴重污染環境。案發後,檢察機關以涉嫌污染環境罪對黃某提起公訴,黃某被處以刑罰和10萬元罰金。辦案中,該院聯合職能部門以“增殖流放”修復生態,督促黃某購買30萬尾魚苗投放穆陽溪。
不僅如此,穆陽溪上游的周寧縣檢察院和福安市檢察院攜手開展該流域跨縣城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監督活動,共同制定《關於聯合開展穆陽溪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監督活動的實施方案》,達到上下游共同治理的良好效果。2014年以來,共受理髮生在畬區的各類生態案件12件22人。
寧德市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表示,福安市檢察院和周寧縣檢察院的“山海協作”機制解決了跨流域污染治理難問題,開設了快速辦理破壞生態環境資源刑事案件“綠色通道”,依法快捕快訴。
“山海協作”機制之外,寧德市檢察機關建立生態檢察一體化協作機制,持續開展破壞生態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立案監督活動,對發現的破壞生態環境資源的公益訴訟案件線索及時移送並提出意見,完善檢察機關對環境污染案件督促、支持起訴制度,提升環境資源司法保護成效。
此外,寧德市檢察院牽頭市林業、國土、海洋漁業等十家行政執法單位,聯合製定《關於在辦理破壞環境資源案件中實施生態環境修復賠償的規定》,將適用範圍從破壞林地擴大到環境污染、非法採礦等11類案件,建立生態環境保護“多方聯動”治理機制。
海河流域“靶向監督”機制,精準推動生態環境的保護。如,柘榮縣檢察院在全省率先在縣河長辦和環保局設立專門檢察室,至3月30日,實現全市河長辦設立檢察室全覆蓋,督促和支持河長辦依法履職。
同時,蕉城區檢察院設立“海上巡迴檢察室”,補齊海域治理法律監督短板;介入“清灣清港”“打擊船舶越界生産”等海上聯合執法行動,針對獵捕紅珊瑚犯罪案件量刑偏輕等情況,提出立法、司法建議,推動“兩高”相關司法解釋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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