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福建出臺《規定》 攀爬、鑽越鐵路封閉設施最高罰1000元
市民們注意了,若今後任意攀爬、鑽越、損毀高速鐵路封閉設施,個人可能受到最高1000元處罰。昨日記者從鐵路部門獲悉,10月1日起,《福建省高速鐵路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將正式實施,這是專門針對福建鐵路的特點專門設立的規定。為何要專門設立《規定》,《規定》包括了哪些內容,會進行哪些處罰?晨報記者帶你一一了解。
《規定》適用於設計時速250公里及以上的合福、杭深等客運列車專線鐵路,規範了高速鐵路沿線施工建造、樹木種植等行為,進一步明確高速鐵路監管主體和監管範圍,明確執法監管職責和法律責任。
《規定》明確高速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不得實施的行為,其中包括:在高速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不得擅自鋪設、架設各類跨越、穿越高速鐵路線路的管線、纜線、渡槽等設施,不得燃放煙花爆竹、燒荒、焚燒垃圾,不得拋擲可能影響行車瞭望或者設施設備安全的物品,不得放置影響高速鐵路安全的棄土棄渣。
《規定》明令禁止影響高速鐵路安全的治安違法行為,其中包括:禁止擅自進入列車司機室、機械室等工作區域,禁止擅自進入設備管理和行車調度等工作場所,禁止干擾高速鐵路計算機信息系統,禁止攀爬、鑽越、損毀高速鐵路封閉設施,禁止在高速鐵路動車組列車內吸食或者使用誘發煙霧報警的物品,禁止破壞、損毀高速鐵路線路、列車、通信信號和電力電纜、供電接觸網、防護柵欄、限高防護架等設施和標識,禁止傳播影響高速鐵路安全的不實信息。
《規定》明確禁止在高速鐵路電力線路導線兩側各500米範圍內升放風箏、氣球、孔明燈、動力傘、飛行器等空飄物和小型航空器等行為。
違反《規定》相關責任者,將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情節較重的,對單位並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對單位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記者雷妤 通訊員 萬宇)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專稿”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國際在線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被授權人應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並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國際在線”網站一切自有信息産品的版權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並出示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信息産品。
4、對謊稱“國際在線”網站代理,銷售“國際在線”網站自有信息産品或未經授權使用“國際在線“網站信息産品,侵犯本網站相關合法權益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委託律師,採取包括法律訴訟在內的必要措施,維護“國際在線”網站的合法權益。
5、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播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不代表本網觀點。
6、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