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福建頻道消息(王禮林):國際在線福建頻道9月19日從福建省消費者委員會獲悉,在2018年中秋、國慶即將來臨之際,為更好地保障內地消費者在澳門旅遊購物的消費權益,近日,中國消費者協會和澳門消費者委員會聯合發佈了赴澳門旅遊消費錦囊。其中提出,消費者在餐飲消費時需注意,澳門部份餐飲場所會向消費者收取“百分之五”或“百分之十”的服務費。
錦囊一:消費購物六注意
1、在餐飲消費時,注意計價單位。
澳門部份餐飲場所,會向消費者收取“百分之五”或“百分之十”的服務費;另外,在法定節假日,澳門各類餐廳、飲食店或會收取額外的附加費。根據澳門法律規定,領有合法經營牌照的餐廳、飲食店都要把食(飲)品和服務的價格,以及任何附加收費標示在餐牌內或場所內。
對以單位計價的食(飲)品,例如茶位、醬芥、小食等,消費者需問清是以“每桌”“每位”“每碟/碗/杯”等哪種標準來計價。以“時價”標示的食(飲)品,消費者下單前要先問清楚“時價”的標準,結賬前要核查單據,避免結賬時,出現糾紛。
2、購買黃金首飾時,注意黃金含量和價格。
澳門金飾零售市場銷售的黃金産品主要有足金金飾,以及俗稱為“K金”或“彩金”的飾品。
根據澳門法律規定,足金金飾的黃金含量純度不得少於千分之990,所有低於以上黃金純度的不能稱為“足金”,應稱為“K金”或“彩金”,包括“18K金”或“14K金”等彩金産品。對於“18K金”(等同金飾上所標示的代號“750”,即黃金含量純度為千份之750)或“14K金”(等同金飾上所標示的代號“585”,即黃金含量純度為千份之585)等産品,消費者在購買前需向商號問清楚黃金含量純度。商鋪只對“足金”首飾按當天國際黃金價格來確定買賣價格,對“K金”或“彩金”首飾通常會以一個“定價”來出售給消費者,而不會按商品的重量來計算其價值,也不會回收這類商品。澳門法律規定商鋪要把黃金首飾的黃金含量、純度和價格(手工費用)等資料標注在發票內,消費者選購時要注意相關信息。
3、選購手錶時,注意手錶的産地來源。
消費者在澳門選購手錶時,應先了解心儀品牌官方網站中的資料,購買時要確定品牌的名稱,包括外文和中文翻譯,型號、功能等,並向商家索取發票、保存保證書(俗稱出生證明)和保修卡,保修卡要有商號的公司蓋章才生效。
在選購商家所推介或聲稱“瑞士製造”的手錶前,消費者應當了解産品是否同時符合“瑞士製造”手錶的三個條件:(1)機芯為瑞士生産,(2)在瑞士完成組裝,(3)在瑞士完成生産者的最後檢測。
4、選購手機時,注意價格及保修。
在澳門購買的手機不適用於內地“三包”規定,消費者可先通過官方網站了解相關産品價格和其他信息。澳門銷售的手機有“行貨”和“水貨”,都是原廠生産。“水貨”通常不能享有免費保修服務,或要繳付較高的維修費用,甚至會被拒絕維修。消費者在購買手機時,要問清手機是否可以在內地使用,並使用自己的 SIM 卡來測試要購買的手機。切記向商店索取及保留購物單據,可考慮選擇“誠信店”,因為手機如有材料或工藝上的瑕疵,于購買日起計,“誠信店”七天內會為消費者更換同款同型號商品(品牌商另有明文規定除外)。
5、購買其他電子産品時,留意內地是否有保修服務。
消費者購買電子産品前,應先對所計劃購買的電子産品信息進行了解,例如可通過在互聯網上查找相關産品之官方網頁,以了解相關産品的型號、規格、功能、零售價格、評測報告、配件等信息;購買時,要問清楚産品貨源、保修條件及範圍,尤其是否提供全國聯保。在澳門當地出售的電子産品,目前不適用內地“三包”的規定,遇到問題澳門消委會將依據當地相關規定處理解決。
由於澳門不同商家可訂立不同價格,有時價格會相差甚遠,所以消費者在購買前謹記貨比三家,在不同商家進行價格比較,了解清楚才去購買。切記向商店索取及保留購物單據,單據應載有商店名稱、貨品名稱、交易金額、交易日期,以及特別的交易內容(如註明貨品屬“行貨”或“水貨”等)。
6、乘坐計程車/的士,注意按計程表和相關規定付費。
澳門計程車服務分為兩種,一種是的士服務(車身為黑色的士);另外一種是特別的士服務(電召的士)。消費者可以在街頭、路上或的士站搭乘。特別的士服務只提供電話召喚及預約服務,兩類計程車/的士都按照澳門法律規定計價收費。澳門計程車/的士的計費較高,起步價1.6公里價格為19 澳門元,每增加240米,將增加2澳門元,大件行李也會收取行李費。
如果遇到司機不按照計程表收費、繞路、服務態度等有問題的,消費者可記下車牌、司機工作證號碼及乘坐時間,向澳門消委會(853-89889315)或交通事務局(853-88666363)投訴。不要乘坐沒有營業牌照(俗稱“白牌車”)的車輛。
錦囊二:隨團旅遊參加正規旅行社
為保障人身安全,避免權益受損,消費者不要輕易相信陌生人,在選擇旅行團時,參加有《出境旅遊業務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旅行社組織的旅行團,慎防低價的旅行團可能是一些 “購物團”。在與旅行社簽訂旅遊合同時,消費者需看清合同中是否列出交通安排、入住酒店(名稱或星級)、旅遊景點和購物安排等,並要求旅行社提供澳門地接旅行社的名稱。出行前消費者需要購買旅遊保險。抵澳後,消費者應儘快核實地接旅行社是否為原旅行團所安排,地接導遊是否配戴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發出的導遊工作證,並注意入住的酒店是否合法經營(可登入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網站查實)。
如果旅途中發生任何問題,可利用以下途徑儘快尋求協助:如投訴旅行社,可致電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853-28333000)或旅行社網上投訴(https://eservice3.macaotourism.gov.mo/tourgroup/cn/);如遇到消費問題,可撥打澳門消委會電話服務熱線(853-9889315)、澳門消委會官網投訴服務或微信公眾號中的“維權申訴”。
錦囊三可選擇“誠信店”購物
消費者可選擇在澳門消費者委員會認可的“誠信店”商家購物,可以獲得更好的保障。“誠信店”標誌的年份必需是當年年份,資格才被確認。誠信店名單及詳細資料可瀏覽澳門消委會網頁(www.consumer.gov.mo),或關注消委會微信賬號。
錦囊四維權合作協議設綠色通道
澳門消委會與內地多個省市消費者組織簽署合作協議,定立了簡便與快捷的處理機制。內地簽署協議的省市消費者組織名單可點擊(http://www.consumer.gov.mo/AboutUS/allide.aspx?lang=zh)查看。
錦囊五消費爭議仲裁中心為旅客提供跨區仲裁服務
當發生糾紛時,消費者可以通過澳門消委會消費爭議仲裁中心提供的快捷、公平、免費的調解及仲裁處理,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消委會轄下的消費爭議仲裁中心專門處理金額在50,000或以下澳門元(折合約41,000人民幣)的消費爭議,內地消費者返回原居地提出消費申訴後,如因爭議無法解決,可以要求通過仲裁中心解決與商號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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