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福州促進民辦教育發展 鼓勵利用閒置廠房辦園辦校
福州新聞網11月29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謝薇)支持社會力量參與、舉辦公辦校,鼓勵積極利用閒置廠房吸引社會資辦園或辦校,政府“埋單”購買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服務。記者昨日獲悉,為進一步促進我市民辦教育持續健康發展,優化辦學環境,提高各級民辦學校優質惠民水準,市教育局出臺了貫徹落實《福州市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若干意見》的19條實施細則,以滿足市民多樣化的就學需求。
支持社會力量參與、舉辦公辦校
據介紹,19條實施細則包括創新民辦教育辦學模式:鼓勵通過政府提供閒置場所、民間資本負責建設和運營等方式,吸引民間資本投資,探索建立合作合資、民辦公助、公建民營等辦學方式。
支持社會力量通過公辦民助、委託管理、合作辦學等方式參與舉辦公辦學校。支持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之間聯合組建教育集團。
積極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向符合條件的民辦學校購買用於安排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入讀的義務教育階段學位,作為公辦學校學位的有效補充。鼓勵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相互購買管理服務、教學資源、科研成果。
鼓勵利用閒置廠房辦園、辦校
我市將支持在福州新區、濱海新城、高新區等重點開發區域,以及其他有條件的縣(市)區,根據城鄉規劃預留教育補短板項目的用地,每年推出一批教育項目,吸引優質民營企業通過合作合資、民辦公助、公建民營等方式,與政府聯合建設運營。
鼓勵用地緊張的縣(市)區積極利用閒置的廠房、辦公樓、住宅用房及其他可利用的土地及房屋等資源,通過法定程式改變使用功能,吸引社會資本舉辦民辦普惠性幼兒園或非營利性義務教育學校。
政府購買普惠性民辦園服務
我市將開展“政府購買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服務”,積極引導品質有保證的民辦幼兒園申辦普惠性幼兒園。鼓勵各縣(市)區按照“政府所有、社會投資、社會經營”的建設機制,擇優吸引社會資本建設、經營普惠性幼兒園,並納入年度全省幼兒園建設工程包項目進行管理。社會資本舉辦非營利性幼兒園,享受公辦幼兒園同等用地和稅費減免優惠政策。
同時,增加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獎補項目,對“參與政府購買普惠性民辦園”予以扶持。提高民辦普惠幼兒園保育教育費最高限價標準,允許根據辦園不同等級收費,收費提高至當地同質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的1.8倍~2倍。此外,實施省、市、縣(市)區級示範性幼兒園和普通幼兒園四級階梯式定額補助標準。
將設民辦教育專項資金
我市還將保障民辦學校教師在業務培訓、表彰獎勵、科研立項等方面享有與公辦學校教師同等權利。鼓勵民辦學校通過建立企業年金制度或教職工補充養老保險制度,改善教職工退休後待遇。有條件的縣(市)區要設立民辦教育專項資金,用於獎勵民辦非營利性中小學和普惠性學前教育等民辦教育事業。
我市將完善審批和規範民辦教育監管制度,修改福州市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將辦學場所總建築面積標準從不少於500平方米下調至200平方米,擬於年底前出臺。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專稿”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國際在線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被授權人應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並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國際在線”網站一切自有信息産品的版權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並出示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信息産品。
4、對謊稱“國際在線”網站代理,銷售“國際在線”網站自有信息産品或未經授權使用“國際在線“網站信息産品,侵犯本網站相關合法權益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委託律師,採取包括法律訴訟在內的必要措施,維護“國際在線”網站的合法權益。
5、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播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不代表本網觀點。
6、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