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泉州公路人探索新模式:“吹哨模式”增合力 群眾監督提效率
路域環境優美的國道324線惠安段 (林勁峰 攝)
泉州網5月9日訊(通訊員 劉紫燕 本報記者 陳淑華)近日,在外工作的廖欽假期回到惠安,發現國道324線兩側的違章建築、料場堆場等難覓蹤影,各種“路邊攤”、突兀的廣告牌少了,路上的垃圾和坑槽也少了,集鎮路段暢通無阻。惠安專養公路路域環境日益美麗的背後,是公路管護部門借群眾監督之力、進一步提升部門合力的有益探索。
執法存痛點 公路上大小事“看得見、管不著”
路肩路面污染,亂堆、亂放、亂棄與佔道曬糧、佔道經營,倚路建房、亂設平交道口,非交通公路標誌標牌隨意設置,渣土、砂石料、木材運輸超限嚴重……類似的破壞道路現象,在日常生活中並不罕見。自2011年我省開展交通綜合執法改革後,公路部門路域管理職能中的處罰權及強制權被剝離。這意味著,在發現侵佔、破壞路産路權的案件時,公路人只能通過教育勸阻或行政命令,責令停止、改正違法行為。“我們養路工每天在路上,公路就像自家的娃,但公路上的大小事看得見,卻‘管不著’。”市公路局負責人如是形容。
多年來,泉州公路部門注重聯合交通綜合執法人員執法,以形成公路保護合力。以非公路標誌、廣告牌專項清理活動為例,2015年,以五年一次的公路“迎國檢”大考為契機,泉州交通運輸、公安、公路、城管、交通執法等部門協同作戰,短短幾天就拆除1000多個違章廣告牌。
然而,公路路域治理工作紛繁複雜,單純依靠部門聯合監督執法,顯然效率不高,無法將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
探索新模式 “公路吹哨、路長響應、群眾監督”
針對上述痛點,市公路局惠安分局積極探索“吹哨模式”,大力保護公路路産路權。
所謂“吹哨模式”,就是在公路巡查時看到需相關職能部門支持配合的問題,便第一時間在微信“路長群”裏“吹哨”通知,召集各相關部門一起來解決。為明確“哨”該吹給誰,市公路局惠安分局專門製作了各部門職責清單和公路安全隱患清單。
“吹哨模式”很快迎來“試水”機會——2016年颱風期間,惠安公路人在巡查中發現橫架在沿海大通道惠安段上的十幾根電纜被大風吹落,挂在車道上。他們一邊維持交通安全,一邊拍照上傳“路長群”。幾分鐘後,群中的交警“路長”就通知隊友現場“報到”。當了解到這些電纜是通信電纜後,交警和幾乎同時“報到”的電信施救人員一起進行現場清理。從公路部門“一聲哨響”,到路長集合,根據職責清單認領清理,直至後續隱患排查,不到半個小時。如今,在惠安,除了公路部門管轄的專養道路外,鄉村公路的管理方也利用市公路局惠安分局建立的“路長群”,召集處理鄉村公路難事。
一蹴而就的完美機制並不存在。運行一段時間後,“吹哨模式”呈現出“大事管用、小事難辦”的局限性。相關公路人分析後認為,缺乏監督是“小事”未能得到及時處理的主要原因。把監督權交給群眾,是他們開出的“藥方”。“親們,群眾‘駕到’!今天沿海大通道的破損井蓋,就在他家邊上哈……”如今,在惠安公路“路長群”裏,類似的信息不時響起。有了群眾的監督,相關執法部門繃緊了神經,為群眾辦事的效率有了更顯著的提高。“‘吹哨模式’把路域整治中公路部門同其他部門的關係,從‘你和我’變成‘我們’,最大限度凝聚聯合執法力量;引進群眾當‘監工’,賦予公眾監督權,提高了路域環境整治工作的效率。”市公路局惠安分局負責人透露,2018年通過該微信群處理的公路大小事約120起,處理率98%,群眾滿意率接近100%。
如今,“吹哨模式”已在全市公路部門逐步推開。市公路局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探索建立評價考核制度,從根本上解決涉路部門推諉、執法不作為、慢作為等問題,更高效地建設美麗路域。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專稿”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國際在線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被授權人應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並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國際在線”網站一切自有信息産品的版權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並出示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信息産品。
4、對謊稱“國際在線”網站代理,銷售“國際在線”網站自有信息産品或未經授權使用“國際在線“網站信息産品,侵犯本網站相關合法權益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委託律師,採取包括法律訴訟在內的必要措施,維護“國際在線”網站的合法權益。
5、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播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不代表本網觀點。
6、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